浙江在线09月17日讯在玉环县芦浦镇道头村的一片稻田上,有一条尚未浇筑水泥的石子路。据村民说,这条路已经造好快3年了,原本早就可以通行了,但是今年上半年,有村民将路面挖断,于是成了一条“烂尾路”。3年下来,路不成路,周围的农田也连带着荒了不少。
当年修路是为了直通村里的公墓
2007年,玉环深浦隧道及接线工程修到道头村段,因施工要求,需要将影响到修路的坟墓搬迁。工程项目指挥部给村里拨款,在村头的一座小山上建了一座公墓,用来安置搬迁的坟墓。
当年下半年,公墓建好后,村里就通知农户将自家的坟墓全部迁到公墓。原来村里是有一条直通公墓的村道,但村道两旁都是民房,据村里介绍,有部分村民认为搬迁坟墓要从自家门口经过不吉利,因此就不同意迁坟时走这条路。
村两委商量后决定,重新造一条路直通坟墓。而修这条路需要从一片农田上经过,于是村里就决定跟村民租用一部分的农田。“根据当时的规划,我们租用了10亩农田,涉及到30多户村民。”当时负责造这条路的道头村村民委员会副主任洪道林说,跟村民租田按一年每亩1000元计算,一共涉及30多户村民,预算10多万元。每户村民被租的农田面积不等,最大的7-8分,最小的只有2-3分。
紧接着,这条道路就开始紧张的施工起来。
造好的新路被村民挖断
经过半年多的施工,2008年上半年,一条石子路基本形成,因为资金短缺,路面一直就没有浇筑水泥。就在道路即将投入使用时,村民黄开喜找到了村委会,表示对自己3分田的租金不满意。
据了解,黄开喜原本就是本村人,后来入赘到隔壁村,离婚后又回到了道头村。洪道林说,当时要租田的时候,其他农田的户主都找到了,但惟独没有找到黄开喜,因此关于租田一事就没有跟他沟通。黄开喜是事后才知道自己农田被租用的事,于是就找到了村委会讨说法。
“我们承认当时没有跟他取得联系,也没能了解他肯不肯租田的意愿,但当时他人不在村里,我们找了好久都找不到他。”洪道林说,黄开喜来到村里后表示自己不愿意出租自己的田,但既然这条路已经占用了他的田,就索性卖给村里。“当时他出价一亩50万元,他的3分田就要15万元,我们觉得这个价格太高就没有答应。”洪道林代表村里多次跟黄开喜进行沟通,表示价格偏高,村里不能接受。但同时村里表示,除了支付田的租金外,考虑他单身一个人,可以在村里找一块宅基地,无偿给他盖房子。“我们考虑到当时在租田时没能正面听取他的意见,才想到用地换地。”
为了求证当时的情况,记者找到了黄开喜。“当我得知自己的田被租用以后,是我跟村里提要求,给我一块宅基地,但是村里不同意,现在的话我只想拿回我的田地。”黄开喜说,因为自己在村里没有房子,被占用的农田租金又太少,才会提这样的要求,而且并没有提过要卖50万元一亩的要求。
因为双方的意见达不成一致,黄开喜索性就不同意村里租用自己的农田,要求将田还给自己,但是村里没有答应他的要求。无奈之下,黄开喜就在今年上半年租了一辆挖掘机,将路挖断,一直到现在路面还是处于断裂状态,成为一条烂尾路。
村民:这条路到底需不需要造
记者在道头村采访时,不少村民对于造这条路颇有微词。村民蔡先生说,村里当时提出的从老路通过沿路的村民会认为“不吉利”的说法不存在,只是村里自己的说法。“我也住在老路旁边,我和邻居们都没有说过这样的话。”
同时,村民们说本来村里的能耕作的农保田就不多,这次为了修路又占去10亩左右的农田,吃亏的还是老百姓。蔡先生说:“我有一亩多的田,造路要占去6分左右,剩下的田基本也就荒废了,因此实际上我的一亩多的田就全部不能耕作了。”类似蔡先生这个情况的村民还有不少。洪道林也承认了这样的说法。
因此,村民们就觉得这条路其实根本没有造的必要,而且根据他们的了解,芦浦镇土管部门对村里租田造路的行为也没有明确同意下来。更有村民反映,其实这条路名义上说是通往公墓,其实是为了某一位村干部自己的利益。“村里有一位村干部开了一家厂,就在公墓所在的山脚下。”一位不愿意透露名字的村民说。
据台州商报 胡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