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日报杭州9月28日讯 今天上午,省政府向省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报告全省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情况。截至去年末,全省政府性债务余额为4579亿元,比上年增长了64.01%,负债率为20.15%,高于警戒线10.15个百分点。
报告指出,政府性债务,主要用于铁路、机场、大型水利等重大基础设施建设,水、电、气、保障性住房、轨道交通、道路桥梁等市政基础设施建设,教育、卫生、文化等社会事业以及农村公路、桥梁、生态环保等公益性基础设施建设。全省69个市县政府性债务余额共4248亿元,部分市县都不同程度地超过了负债率、债务率、偿债率的警戒线。
报告指出,2008年下半年以来,政府为拉动经济,采取了包括增加政府公共投资、加大基础设施建设投入等措施,但由于地方财政收入增收困难,支出需求较大,导致了各地举债融资的规模增加,客观上使债务规模增长较快。
报告同时表明,尽管债务规模控制的任务加重,但全省政府债务状况整体上仍处在安全、可控的范围内。
在对全省政府性债务的调研中,省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提醒,浙江偿债的潜在风险在不断加大。调研报告指出,地方政府融资平台公司筹集资金的方式单一,大部分是来源于商业银行贷款,成本很高,但是大都投资在规模大、周期长、回报率低的公益性项目上。在地方政府财力有限的情况下,大量的债务通过借新还旧的方式进行周转。而且,从债务的还款来源上看,各地政府将土地出让收入作为还款的主要来源,使得政府偿债能力受市场价格波动影响较大。
在下一步工作中,省政府将切实加强地方政府融资平台公司的管理;建立动态监控和预警新机制,实施政府性债务动态监管,强化偿债责任机制;争取在今年底,将浙江所有市县政府性债务归口由财政部门统一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