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09月29日讯昨天下午3点,一场关系到千百万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听证会在杭州举行。
就交强险联系浮动试行办法,10位陈述人代表社会各个群体展开了激烈辩论。虽然绝大多数陈述人对试行办法表示赞成,但也有3名陈述人明确表示反对。赞成和反对的声音都对试行办法提出了意见。
省交管局局长缪德礼在总结发言时表示,不管是赞成还是反对,这些声音都是来自各阶层的不同群体,我们必须给予充分的尊重。试行办法也会适当进行调整。
试行办法中,交强险费率浮动遵循从车原则,不跟人走,实行双向浮动。即对上一个年度无交通违法行为记录,续保时费率由基准费率下浮;上一个年度有交通违法记录,但不属于规定须上浮的交通违法的,续保时费率为基准费率。费率浮动幅度较大,分3个层次计算,上浮最高不超过300%,最低为基准费率下浮50%。
如醉酒驾驶一次上浮100%、饮酒驾驶一次上浮50%、无证驾驶一次上浮100%、超速一次上浮50%、客运车辆超员一次上浮50%、闯红灯一次上浮50%、肇事逃逸一次上浮100%。每年上浮最多不超过100%,如果连续三年均有违法记录,将会上浮达300%。
没有任何违法记录的车辆,将会每年下浮10%,第二年在原有的基础上下浮20%,第三年下浮将会达到50%。
浮动办法出台后,守法者每年缴纳的交强险,少者缴几百元,而违法多的驾驶人要多缴保费,多者可达数千元。
赞成方:费率浮动标准应有据可依
昨天听证会上,公布了浙江省机动车交强险费率与严重交通违法行为联系浮动试行办法(征求意见稿),这与早报之前报道的内容没有大的区别。
针对此办法,绝大多数陈述人表示赞成。
第一位表示赞成的是宁波国浩律师集团事务所管理合伙人李道峰。他从专业的角度,对试行办法中的具体细节提出了看法,另外建议对无证这一项违法类别,作出详细规定。
此后,萧山蜀山街道赵家村委监督委员会主任、浙江大学从事保险理论研究的教师,以及出租车司机等陈述人先后发言。
出租车司机徐刚,一开口就说“我对交强险联系浮动办法,举双手表示赞成。”
同样,他们也提出了各自的意见。有人提出,交强险从2006年7月1日起,已经实行了4年多。这4年里,有关部门应该已经收集了相当充分详细的数据内容,费率的上浮下浮标准制定,应该以此为依据。
陈述人还希望有关部门能公布7种严重违法行为所产生的后果究竟是什么。比如,一年里有多少人醉驾,造成多少事故,致使多少人伤亡,损失多少财产等等。
也有人说,闯红灯和超速两种严重违法行为应该根据实际情况具体对待。比如,出租车上载了一名特殊乘客,需要紧急去医院。这种情况下,当然是救人要紧。如果为救人,闯了红灯超了速,影响到交强险的交纳,那出租车司机就太亏了。
反对方:挂钩涉嫌重复处罚
号称逢听必到的崔盐生,自称已经第31次参加听证会了。
他说,浙江省每年交通事故死亡人数都有几千人,去年的死亡人数大约是6000人。其实,这些事故的违法者都是能找到的,完全可以加大加重处罚力度。所以,在他看来,交强险与严重违法行为就不要挂钩了。
他还建议,交通管理部门要控制机动车数量,加大对黄沙车、工程车的管理力度,完善交通安全设施。大力发展公共交通事业,杭州最少要有1万辆公交车、1万辆出租车、30万辆公共自行车。
反对的声音还不止崔盐生一个。有人说,交强险与严重违法行为挂钩,对车不对人,涉嫌重复处罚。
也有人从法律的角度说,费率浮动应由保险公司说了算,如果盈利全部交到救助基金,亏了却全部由保险公司来赔,很不公平。
交管局局长:试行办法将适当调整
尽管各方的言辞都非常激烈,甚至还有人脱口而出“交管部门与保险公司勾结”这样敏感的话。
缪局长曾在上次的答记者问时说过,他的一个朋友就曾开玩笑地这么说过他。
缪局长的答复是:“我们交管部门和保监局真的比窦娥还冤。因为我们根本就没有这个权力,我们只是负责测算和起草等工作。一个办法的出台必须经过很多的程序,比如听证会、省政府的批准,最后还要到公安部和保监会备案,最终是由他们说了算的。”
缪局长在最后总结发言中说,“相关部门在起草这个试行办法时,调取了交警数据库中的大量数据进行分析测算,制定了相对平衡的上下浮费率标准。但不少陈述人还是有这样或那样的意见。而且,我们看得出,这些意见都是来自广大人民群众。我们必须给予充分尊重,这些意见很重要。”
接下来,我们会根据大家提出的意见和建议,进行详细的梳理,并对试行办法做出适当的调整。通讯员 方帆 记者 包敦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