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09月29日讯说起买牛奶的事,杭州的邵女士气不打一处来,她在超市买到了过期四天的牛奶,家人喝了之后,腹泻不止。
9月14号,邵女士在世纪联华超市外海店买了两瓶蒙牛优益C乳酸菌饮品,当时两瓶是捆绑卖的,一共是9.98元。邵女士和老公当天喝了一瓶,第二天又喝了半瓶,结果出事了。“我老公拉肚子,我犯恶心。”
邵女士说,自己还处于哺乳期,吃东西很注意,他们检查了牛奶的生产日期,一看吓一跳,其中一瓶草莓味的,买的时候就已经过期四天了。“9月10号到期,我14号买的。”
邵女士的老公去浙江青春医院看病,挂了一天的盐水。邵女士说大人抵抗力还行,不过他们家才四个半月大的宝宝就可怜了,一直吐奶,无奈之下他们只能停奶。昨天她找到超市。“说我们自己吃进去过期的不看看。”
邵女士认为,就算自己当初买的时候没注意看生产日期,但是作为超市来说,过期的食品怎么能放在货架上呢,她要求对方给出一个说法。
随后,1818黄金眼记者陪同邵女士找到了世纪联华外海店值班经理。“那天我们就答应一赔十,赔偿医药费,但是其他的赔偿我们办不到。”
值班经理出具了邵女士开出的赔偿单,上面要求超市方面赔偿营养费、误工费等总计4515元。最后经过协商,超市答应赔偿给邵女士一千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