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09月30日讯丈夫受贿被查处,妻子竟与他人合谋伪造证据妄图为丈夫减轻刑责。9月29日,义乌市检察院以帮助伪造证据罪对被告人杨美娟、任海菊提起公诉。
杨美娟是原义乌市稠城街道屋基村主任陈樟财之妻。今年4月26日,陈樟财因涉嫌受贿被义乌市检察院立案侦查,同日被刑事拘留。8月12日,陈樟财受贿一案在法院开庭审理。在庭审中,杨美娟突然通过辩护律师向法庭提交了一份收据,该收据是由陈樟财受贿案中行贿人之一王某的妻子任海菊书写的。该收条说,在2010年4月8日,任海菊曾收到杨美娟退还的行贿款两万元。而同日,有关部门尚未对陈樟财的经济问题进行查处,如果收条内容属实,陈收受两万元的事实将有可能不被认为是犯罪。
案情出现重大变化,义乌市检察院遂对该收据的真实性展开调查。经审查,杨美娟、任海菊一手导演的闹剧被揭穿。
原来,2009年春节前的一天,为了能在屋基村旧村改造中得到照顾,王某在陈家门口,将内有两万元人民币的两盒内衣送给陈樟财,陈收受。
今年4月下旬,陈樟财被办案机关审查之后,杨美娟遂计划将受贿款项退回行贿人。她找到王某的妻子任海菊,讲明来意后将两万元人民币交还给任海菊,并要她写一张收条。一番商量之后,退款日期约定写在陈樟财被国家机关查处前的4月8日。任海菊碍于情面,写下了落款时间虚假的收据。8月12日,任海菊被要求当庭作证,仍然没有向法庭如实陈述。目前,两人已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据金华日报 张帅 劲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