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09月30日讯记者问:近段时间企业及各界反映节能降耗有序用电工作对企业造成了较大影响,是不是因为温州前几年不抓,今年又临时抱佛脚?
温州市节能办负责人答:我市节能降耗工作并不存在“前几年不抓”,今年“临时抱佛脚”的情况。“十一五”以来,市政府把节能降耗作为调整经济结构、转变发展方式、促进经济转型升级的重要抓手,投入大量资金,完善政策机制,加强综合协调,强化责任考核,狠抓各项节能降耗措施落实,节能降耗工作取得重要进展。
“十一五”前四年,全市万元GDP能耗累计下降17.2%,超额完成了省政府下达给我市的“十一五”前四年节能进度目标。其中,2006年下降3.81%、2007年下降4.3%、2008年下降5.2%、2009年下降5.1%。今年只需再下降3.4%以上,就能完成“十一五”期间万元GDP能耗下降20%的目标任务。从我市“十一五”各年度完成任务情况看,完成年度节能目标进度与时间进度同步,并略有超前。
记者问:既然“十一五”前四年我市节能降耗成效明显,为什么今年节能降耗影响特别大?
市节能办负责人答:在“十一五”期间,全国统一要求各地的万元GDP能耗均要在2005年底的基础上下降20%。而我市由于产业结构的特殊性,我市每吨标准煤(所有能源消耗均折算成标准煤)的产出已经远远高于全国和全省平均水平。2005年底经省政府核定,我市万元GDP能耗仅为0.76吨标煤,低于全省平均水平0.14吨标准煤,是全省最低的地区之一。因此我市进一步降低能耗水平的难度就比其他地方更大。
今年以来我市工业,特别是重工业迅速回暖,产销两旺。同时去年受台风直接影响大,今年没有台风直接影响,在持续高温天气,以及城市化进程加速、家电下乡、家电以旧换新等多重因素影响下,全社会能耗迅速拉高。上半年我市单位GDP能耗降低率为1%,下降幅度虽高于全省平均水平,但是离省政府下达的年度目标万元GDP能耗下降3.4%的差距较大。
从全市各地情况看,由于我市各地“十一五”前四年节能降耗任务完成情况极不平衡,部分地区离完成“十一五”阶段性目标的差距还很大。今年上半年,有些县(市、区)万元GDP能耗不降反升,节能形势十分严峻。
而同时全市居民用能持续刚性增长,居民节能意识有待加强。全市家庭能源消费支出仍不断攀升。近三年我市居民生活用电平均增长9.3%,占全社会用电量的比重由2007年的18.4%提高到2009年的19.7%,比全省平均水平高出8.4个百分点。随着城市化进程加速,我市居民生活水平迅速提高。2007年以来我市城镇居民汽车拥有量逐步增加,至今年6月末,全市私人汽车拥有量达到60.26万辆。而在家电下乡与以旧换新政策出台后,家电普及化加速,全市每百户居民家庭平均拥有彩电、空调、热水器分别为189台、169台、109台。随着“十一五”期间我市城乡居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加上今年的持续高温影响,今年生活用能刚性上升给节能降耗工作带来的压力也比往年更大。
记者问:目前企业与各界比较关心的节能降耗有序用电工作是不是温州的创新?全国与全省形势又是如何?
温州市节能办负责人答:打好节能减排攻坚战,全国“一盘棋”,节能降耗有序用电工作并不是温州创新。国务院于5月5日召开全国节能减排工作电视电话会议,温家宝总理作了重要讲话。同时,国务院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确保实现“十一五”节能减排目标的通知》(国发〔2010〕12号)。明确指出今年要切实把节能减排作为加强宏观调控、调整经济结构、转变发展方式的重要任务,本着对国家、对人民、对历史高度负责的精神,下更大的决心,花更大的气力,做更大的努力,确保实现“十一五”节能减排目标。
省政府分别于5月5日和7月29日召开全省节能减排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吕祖善省长分别作了重要讲话。同时,省政府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确保实现十一五节能减排目标的通知》(浙政发〔2010〕25号)。省政府提出了“抓限电,调结构,强监管”的要求,决定在全省实行区域用电总量和负荷有序管理。省里于7月份开始对全省1160多家用电大户分期分批实行为期15天集中检修停产让电方案。省政府要求各地也要排出相应的一批用电大户,实施相应的限电让电措施。经省政府同意,7月30日省有序用电协调小组根据各市上半年实际用电量增长情况和下半年需完成GDP能耗降低任务,分解确定各市1-8月份、1-9月份和1-10月份的累计全社会用电限额。并指出,下达的累计全社会用电量限额是确保全省完成“十一五”节能降耗目标的必要条件。为此,我市也按照全省统一部署,将省下达给我市的全年全社会用电限额指标(296.0443亿千瓦时)及分月度用电限额指标分解落实到各县(市、区)和温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即通过区域性有序用电管理,加强监管,倒逼产业结构调整,努力控制能耗过快增长。要求各县(市、区)按照“先生活、后生产”的原则,制定有序用电方案,确定参与有序用电企业范围、有序用电方式和时间。
记者问:我市各地在节能降耗有序用电工作中是否存在“一刀切”现象?
市节能办负责人答:我市在节能降耗有序用电工作中不存在“一刀切”现象。而是一方面坚持“一确保二注重”,采取“区别对待、有保有压”措施。就是在确保完成“十一五”节能目标任务的前提下,注重推进节能降耗与促进产业转型升级相结合,注重措施的有效性与最大限度减少对经济发展与社会稳定的影响相结合。“区别对待、有保有压”,具体体现在“三保”、“三控”、“三停”上。“三保”,就是要确保居民生活用电,做到停机不停线;确保重要单位、重大设施、重点工程的用电;确保高新技术企业、节能环保企业、低能耗低排放高产出高效益企业的正常用电。“三控”,就是要控制机关、事业等单位公共用电;控制市政、景观、公共场所的过度照明;控制一般企业超能耗限额用电。“三停”,就是停止列入省淘汰落后产能名单企业的供电,停止产能严重过剩的“五小”企业(小电镀、小造纸、小砖瓦窑、小化工、小冶炼)的供电,停止高耗能高污染企业、能耗严重超标企业及设备的供电。
另一方面坚持有序用电,突出“总量控制”原则。对于省下达的全年累计全社会用电量限额控制指标296.0443亿千瓦时,我市于8月3日将用电限额指标按月分解到各县(市、区)和温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在具体的实施中,始终坚持区别对待,分类指导。对各地的重点用电大户,实行了弹性总量控制办法,由企业自行安排生产,确保有序用电措施到位。对于需限电的,限电指标一般提前告知企业。对于规下企业也是同样区别对待,如成长型的高新技术企业、龙头企业产业链配套单位的生产用电一般予以相应保障,条件具备的促使其转规上。对于无证照企业,更是注意堵疏结合,对那些生产劣质产品、危害公共安全、高污染、属于落后淘汰的产能坚决予以关停,对不属落后淘汰的,则通过疏导引导其依法登记、守法经营,坚决不搞“一刀切”。
记者问:今年还有三个月的时间,我市节能降耗有序用电工作有什么打算?
市节能办负责人答:确保完成“十一五”期间万元GDP能耗下降20%的目标任务,是国务院对全世界和全国人民的承诺,也是省政府、市政府对全省人民和全市人民的承诺。虽然,我市由于产业结构的特殊性,单位GDP能耗基数比较低,节能降耗工作对象量大面广,工作压力很大,但是按照国家、省、市的部署,各地“十一五”节能降耗目标任务必须完成。在下一步工作中,我们将按照省政府的部署,继续坚持“一确保二注重”,继续采取“总量控制、区别对待、有保有压”措施,要着力抓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是根据各地工作进展情况不平衡,有针对性地落实各项工作措施。
二是进一步加强有序用电管理的计划性。结合前阶段企业与社会各界反映的情况,督促各地及时调整有序用电方案,切实加强有序用电精细化管理。在落实有序用电措施工作中做到“公开、公平、公正”,落实“廉洁自律、相互监督”的制约机制。要求各地及时公布有序用电管理计划,最大程度降低对企业生产带来的影响。
三是创新方式、优化服务。及时借鉴外省、外市及本市各地的经验和做法。严格按照“先生活、后生产”和“区别对待、有保有压”的原则,落实各项工作措施。在实施有序用电管理的同时,创新管理服务,加强与企业和社会各界的沟通联系,密切关注动态,要求各地及时调整优化完善有序用电方案。
四是继续加大淘汰落后产能力度。节能降耗有序用电工作的根本目的在于节约资源能源,促进全社会产业结构转型升级。下一步我们将继续加大淘汰落后产能力度,严格遏制落后产能的死灰复燃。
从长远看,要推进节能减排,还是要依靠调整经济结构,大力发展第三产业,实现节能技术的重大突破,抓紧建设科学合理的能源资源利用体系,加快形成资源节约型的现代产业体系。节能降耗、淘汰落后的过程出现阵痛是难免的,政府及相关部门正在努力使其影响减少到最低限度,也希望广大企业和社会各界予以理解和支持。通过全社会共同努力,每个人自觉做到节约用水,节约用电,节约资源能源,共同打造低碳、环保、绿色的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