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浙江省农业废弃物处理与利用促进办法》经省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将于2010年11月1日起施行。
也就是说,秸秆、玉米芯、畜禽粪便、废弃农膜,这些农业废弃物,不再是没有使用价值的“垃圾”,被随意丢弃,而是再次被利用。这样既节约了资源,也更加环保。(据都市快报 见习记者 黄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