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10月11日讯仙林苑小区的物业,5年收入至少300万元,但物业却说,只剩50万元了。这钱究竟用哪里了?业主们要求弄个明明白白。
有读者打进电话表示,自己的确没有看到过新时代物业公示过账目。新时代物业则表态,非常愿意将账目再次公开,并向记者公布了仙林苑2005年到2010年6月的经营性收入、开支表。
但业内人士、法律专家和政府部门工作人员对此提出质疑。他们认为,物业费的开支和经营性收入的开支被混淆了。新时代物业觉得,杭州大部分老社区的开支都是这么混乱的呀!
对此,业主代表们已经准备发起临时业主大会,要求第三方审查机构介入调查。
账目表中,5年开支达357万元
5年的经营性收入究竟有多少?新时代物业仙林苑管理处主动公开了账目表,2005年至2010年6月,实际收入415万,分成营业用房出租收入、地面停车收入、广告等收入。
但更让业主没想到的是,账目表显示,这5年的开支并非50万,而是357万。
开支由13个项目组成:电梯维保费、电梯年检费、日常维修材料费、维修人员开支、水池水箱清洗、保洁绿化等费用、车辆管理人员开支、保安日常易耗品、社区文化、租赁手续费、楼道等公共用电、消防养表费、税费。
其中最大的一笔开支是,车辆管理人员开支,达120万。
这账到底有没有向业主公布?新时代物业仙林苑管理处主任李萍拿出了2009年公示的电子版和公示时拍下的照片作为证据。
物业费支出,靠经营性收入作补贴
“除了税费、社区文化、租赁手续费,其他支出应该不能算在经营性支出范围。”一位杭州知名房产集团下属物业公司的经理认为,357万的支出中只有68万的支出是符合规范的。
这个规范指的是《关于加强对物业经营性收益管理的通知》和《浙江省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实施办法(试行)》。“物业费是物业公司向业主收取得到的,而经营性收益是所有业主的钱,两种用法不一样。”
下城区建设局物业管理科曹炯科长同意该经理的说法:“按照政策来说,两种支出要分开来,毕竟属于全体业主所有的经营性收益,不该随便用来补贴物业费支出的不足。”
但曹炯说:“如果物业事先和业委会签订了合同,说清楚经营性收益这笔钱,物业和业委会怎么分,那么属于物业的这笔钱可以用来补贴物业费不足。”
新时代物业的确和仙林苑业委会签过这样一份合同:“我们和业委会是三七开的,我们可以拿三成。”
这里又出现了两个问题:一是业委会的这份合同实际上是将部分收支大权授权给物业,那么是否经过全体业主的同意。二是即便按照合同,总共100多万的经营性收入可以补贴物业费支出,而事实上,这笔补贴的钱已近300万。
新时代物业解释,如此操作确因实际困难。该物业一位负责人说:“仙林苑的情况很特殊,有多个入口,里面又有学校,管理起来难度大,需要比一般小区更多的工作人员。另外,其他地方的物业费都涨到每平方一两元了,但仙林苑一直以来在4毛上下,而且这里的物业费经常收不齐。因此,我们不觉得这种做法有问题。”
做法虽有普遍性,但存在并不代表合理
“类似万科物业这样的新物业,管理的是新楼盘,这种物业的很多做法会按照政策法规来操作。”曹炯话锋一转,“但是,像仙林苑这样的老小区,一个是当时政策可能还没出来,一个是物业费的确太低,管理难,所以很容易导致在经营性收益这笔钱上出现纠纷。”
新时代物业告诉记者:“我们的做法是符合行规的,这不是我们一家的情况,这是一个普遍性的问题,很多物业公司都是这样做的。”
“但是,毕竟法律在逐步健全,即便有现实操作困难,也应有合理合法的趋向。”君安世纪律师事务所崔满兴律师说,“把物业费和经营性收益混起来的话,肯定不妥。尽管很多地方依旧如此操作,但是存在不代表合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