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10月12日讯日前,在诸暨市人民法院璜山法庭的巧妙调解下,一起交通肇事纠纷的原被告终于握手言和,双方当事人亲戚目睹这一幕,均露出欣慰的笑容。
娶亲锣鼓队翻了车
今年1月16日,诸暨市浣东街道暨东村黄某迎娶新娘。按照当地的习俗,新郎黄某家邀请了一支锣鼓队。邻村李某的小型面包车由新郎黄某的堂兄驾驶,载着锣鼓队的一班人马,随迎亲车队去新娘家娶亲。不料这辆面包车在回程时,撞在路边的树上,车辆侧翻,导致车上锣鼓队员陈某、毛某、陶某3人不同程度受伤,花费医疗费10余万元。经鉴定,3人均构成十级伤残。
事故责任谁承担?
事故发生后,黄某等3人都认为不是自己的责任。
黄某说他既不是司机也不是车主,车祸的发生与他无关,没有理由叫他承担责任;黄某堂兄认为,虽然他是司机,但他是义务帮忙为黄某娶亲开的车,现在出事故了,应该由黄某来承担相应责任;而车主李某也感到很委屈。她没开车,车子由他人驾驶,凭什么出了交通事故却要她来承担责任?在无法达成一致意见的情况下,这起交通事故中受伤的3人分别将黄某、黄某堂兄和车主李某起诉至诸暨市人民法院璜山法庭。
涉及两层法律关系
璜山法庭在立案审查时,认为该案主要涉及两层法律关系。
如果纯粹从交通事故法律关系看,3原告的损失应由作为驾驶员的黄某堂兄和事后经交警部门认定肇事车制动性能不好的车主李某承担赔偿责任,新郎黄某是没有责任的,黄某不该列为当事人;但另一方面,黄某的堂兄和黄某之间形成义务帮工的关系,黄某作为娶亲事件的被帮方,黄某的堂兄在承担赔偿责任后,有向黄某追偿的权利,故黄某最终仍要承担赔偿责任。
调解后的赔偿
璜山法庭对这起案件进行了合并审理。原被告各方当事人及其代理人均来到法庭,6户家庭的亲戚朋友来了一大群。承办法官在征得各方当事人的同意后,便开始调解。
起初,原、被告之间仍有敌对情绪,大家都觉得自己很委屈。后来法官在代理人的帮助下,与每个当事人都进行了单独交流,分析利弊、阐明法理。调解持续了整整1天,大家都聚集在审判庭中。
最终,经过承办法官的不懈努力,对赔偿达成了一致意见:3原告放弃一部分诉讼请求,新郎黄某承担4.8万元;司机黄某堂兄承担3.5万元;车主李某承担5.5万元,其中3万元为保险公司赔偿的座位险。现三被告均已经兑现了赔偿款。
据绍兴晚报 记者 郭月昌 通讯员 韩华卓 鲁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