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10月12日讯“这个老板真不讲理,拖欠工资还想赖账。”昨天下午,来自河南的程方园致电新报讨薪热线85251192反映,她在国际商贸城帮人看店,辞职后讨要工资,老板竟说不认识她。
8月23日,小程应聘成为义乌国际商贸城三区一家商位的店员。老板告诉她,过了试用期,双方都觉得合适再签合同。小程同意了。双方口头约定试用期一个月,月薪1200元。
9月23日,老板拿出一份合同让小程签。“合同期两年,太长了吧,我干不了这么久的。”小程实话实说。
“不签合同你就走吧。不过现在人手紧,你得再上两天班,到时结清你的工资。”老板说。
9月26日,小程要求结算工资。老板回答:“过两天再说吧。”
因为想乘国庆节回趟老家,9月28日,小程又提出结账走人。“再过几天吧,等我招到顶替你的人,你就可以走了。”老板说。
10月6日,小程忍不住再次找老板。老板不耐烦地说:“你走吧,5天后来拿工资。”
昨天,正是老板承诺发工资的日子。小程来到商位上讨要,老板竟说:“你是谁啊?我不认识你。”
小程很委屈:“老板怎么就不认识我了呢?”
昨天下午,记者拨打这名倪姓老板的电话。“没错,我是倪某某,但我店里没有程方园这个人。”说完,她挂断了电话。
小程说,因为没签订合同,她手头没啥书面证据。“不过,我经常帮她送样品,她厂里的员工应该认识我。还有,市场里曾发过一份调查表,是我签字的,调查表在市场管理部门负责人的手中。”
义乌市劳动监察大队受理科科长陈婉表示,将前往商位调查核实,并要求商户举证。“如果商户不承担举证的义务,劳动部门将依法对其进行处罚。”
据浙中新报 记者 楼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