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10月14日讯温州市房管局近日正式发布《温州市商品房预售方案》,其中明确规定一个家庭限购一套新开楼盘住房,多买一套新房将无法进行登记备案。
同时,温州市开始执行9月29日国家出台的《关于调整房地产交易环节契税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的通知》,提高契税优惠的门槛,取消出售自有住房并在1年内重新购房减免个人所得税的优惠政策。
新房“限购”正式启动
在温州市房管局此次发布的《温州市商品房预售方案》中,规定“一个家庭在温州市区范围只能限购新开楼盘住房一套(2010年6月10日至2010年12月31日期间);违反规定购房的,其《商品房买卖合同》在登记备案时将不予通过。”
早在今年5月25日,温州市公布《关于坚决遏制房价过快上涨、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下称《实施意见》),明确将严格限制炒房和投机性购房,必要时实行临时限购令。而此次温州市房管局的政策,正式启动了限购令。
据记者了解,温州楼市的新房供应非常少。从5月25日温州《实施意见》发布至房管局近日在备案程序上启动“限购”,整个温州市区(鹿城区)没有一个新开楼盘。
税费优惠取消
温州市新实行的契税和个税新政策为:个人购买90平方米及以下普通住房的,且该住房属于家庭(成员范围包括购房人、配偶以及未成年子女,下同)唯一住房的,契税减按1%征收,非唯一住房的则为3%;购买90平方米以上到144平方米以下普通住房的,若为家庭唯一住房的,契税减半按1.5%征收,非唯一的则为3%;若购买住房面积为144平方米及以上的,则无论是否家庭唯一住房,征收契税税率都为3%。与此同时,对出售自有住房并在1年内重新购房的纳税人,不再减免个人所得税。
市场可能会暂时观望
谈及温州房产新政对楼市的影响,天浩置业总经理王珍楠认为,此次调控政策真正意义上达到了抑制炒房行为。三角洲投资顾问公司副总经理陈好分析,“9·29”新政出台后,原本量价齐升的趋势迅速受到抑制。与每次新政出台一样,相信此次低迷期将会持续2个月以上。陈好还说,各地出台的“限购令”在时间上都埋下伏笔,因此,新政是否会长期持续还需根据楼市具体情况而定。不论是本地楼盘还是外地楼盘,都会进入一个捂盘期,比如原本10月初来温推盘的杭州主城区一楼盘,已打道回府。
温州人的观望还表现在不仅没有人买,也很少有人卖。温州中小企业促进会会长周德文说,现在没听说温州投资客有大规模抛盘的。“温州资金在全国楼市估计有1000亿元左右的规模,我估计最后撤出的资金肯定不到10%。”
浙江三地限购令有不同
截至昨日,浙江省内已经有杭州、宁波、温州三地出台了楼市调控细则。在各地跟进的细则之中,全部提出了“限购”这一概念。不过杭州、宁波、温州的提法各有不同,宽严程度也不同。
总体来看,杭州和宁波关于限购的规定比较类似,但宁波更加严格,宁波规定:对于无法提供在宁波市1年以上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非宁波市户籍居民,暂停在宁波购房。而杭州的政策中,没有在当地纳税、社保证明的非当地户籍家庭,也有新购买一套住房的资格,只不过贷款受限。温州的政策,无论是否是本地居民,都只能限购一套,但温州是对今年6月10日至12月31日期间“新开”楼盘限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