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10月15日讯昨天,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对台州建国以来最大的一起毒品案作出了一审宣判。任雪波、李华等8人因犯贩卖、运输毒品罪、非法私藏枪支、弹药等罪被判处死刑。郭苇苇犯贩卖毒品罪,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其余15名被告人犯贩卖毒品罪、容留他人吸毒罪,分别被判处无期徒刑和15年至1年2个月的有期徒刑。
24人组成的贩毒网络
经法院审理查明,任雪波等24人组成了一个严密的运输、贩卖毒品网络,一般是从四川成都等地购买冰毒等毒品,然后运输到杭州、宁波、台州等地贩卖。
24人中有6个女性、18个男性。年纪涉及各个年龄段,大多是小学和初中文化,最高的文化水平也只有大专文化。24个人中,有10个是台州本地人,其他14个分别来自四川、吉林、贵州、安徽等地。
在这些涉案人员当中有11人都有“前科”。其中任雪波(原犯罪时还不满18岁)和冯利学曾因犯强奸罪和故意杀人罪分别被判处死刑,缓刑二年执行,前几年才刑满释放。
分工明确的犯罪团伙
2008年10月份以来,任雪波、李华等人为牟取暴利,单独或共同出资从四川成都人万光辉、顾治军等人处购得冰毒、麻古等毒品,由冯利学、张世新负责运送到浙江贩卖给陈均等吸贩毒人员。
陈均则与朱雪泉、周卫勤、郭苇苇等人结伙,由陈均发放工资、提供生活开支,安排朱雪泉主要负责毒资交付、毒品接送及保管、贩卖。周卫勤主要负责后期毒品接送、保管、贩卖和毒资交付。
所购得的毒品除一部分被查扣及用于自吸外,其余均已被陈均、朱雪泉等人直接或通过林嫣梅、彭陈家介绍、帮助贩卖给吴英、金才民等人。
其中,李华参与贩卖毒品19次,共计贩卖冰毒3997.7克、麻古400粒;
任雪波参与16次,贩卖冰毒3497.7克;
万光辉、陈均、张世新参与贩卖毒品数量均在3000克以上;
朱雪泉、冯利学、周卫勤、郭苇苇参与贩卖毒品均在1000克以上;
其余15名被告人涉案毒品135.3至10克不等。
丢失毒品被砍手指
另查明,2008年12月下旬,陈均联系任雪波并汇付了45000元购毒款要求购买300克冰毒。任雪波让李华在万光辉处购得300克冰毒,由张世新负责将上述冰毒运送到台州准备贩卖给陈均。
12月24日夜,张世新乘大客车到萧山时,同车的四川籍乘客谭某下车时错拿了张世新藏有冰毒的塑料袋。
2008年12月28日凌晨,谭将冰毒交到萧山市公安局。
张世新发现冰毒不见后将此事告知陈均,陈均认为张世新私吞冰毒,便将张带到另一宾馆看管,张世新无奈答应赔偿损失35000元。
12月25日下午,张世新女友汇款3万元到朱雪泉账户,余款5000元由任雪波担保。
当夜七八点钟,陈均为了防止以后出现类似情况,给张世新一个教训,指使朱雪泉、郭苇苇逼迫张世新自砍手指一根。
2009年4月21日,公安机关在对冯利学暂住的四川省德阳市宿舍进行搜查时,查获冯利学藏匿的左轮手枪一把及子弹4发。经鉴定,该左轮手枪有杀伤力,系枪支。
24人全部受刑
法院认为,任雪波、李华、陈均、万光辉、张世新、朱雪泉、冯利学、周卫勤贩卖冰毒的数量均在1000克以上,其中任雪波、张世新、冯利学还系累犯,主观恶性及社会危害性极大,依法均应处以极刑。
郭苇苇参与贩卖毒品的数量也在1000克以上,又系累犯,本应予以严惩,但鉴于其在共同犯罪中作用相对较轻,归案后认罪态度较好,依法判处死刑,可不立即执行。
其余15名被告人犯贩卖毒品罪、容留他人吸毒罪,分别被判处无期徒刑和15年至1年2个月的有期徒刑。
据台州晚报 王先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