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10月15日讯从10月1日起,东阳市对购买唯一住房之外的二套房开始征收3%的契税。据《关于调整房地产交易环节契税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的通知》规定,东阳对个人购买普通住房(东阳市标准单套套内建筑面积在144平方米以下),且该住房属于家庭(成员范围包括购房人、配偶以及未成年子女,下同)唯一住房的,减半征收契税;对个人购买90平方米及以下普通住房,且该住房属于家庭唯一住房的,减按1%税率征收契税。
对出售自有住房并在1年内重新购房的纳税人不再减免个人所得税,但在2009年10月1日(含10月1日)至2010年9月30日之间(含9月30日)已经出售住房且目前尚未购置住房,并自出售住房之日起一年内重新购房的,仍可享受原优惠政策。
据金华晚报 胡灵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