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10月18日讯近日,记者从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了解到,宁波市三季度劳动争议案件受理总量有所下降,但进入仲裁环节的劳动争议案件请求复杂、疑难增多、调处难度加大。
第三季度,全市劳动争议案件受理总量为6624件,其中我市各劳动争议仲裁机构受理案件2359件,与去年同期相比下降9.8%。与此同时,在受理的案件中共处理案件2310件,季末未结案1239件,至季末全市结案率为85.5%。其中,劳动者胜诉或部分胜诉的结果仍为主流,完全胜诉527件,占处理案件比例22.8%。
本季度全市劳动争议仲裁机构受理的案件涉及劳动者人数4654人,略高于去年同期1.2个百分点,受理总数中集体劳动争议案件数为41起,涉及劳动者2261人,同比分别下降了6.8%和上升了18.3%。特别是宁波国家高新区,本季度集体争议案件高发,共计发生集体争议3起,涉及劳动者169人,指向的被申请人系同一家企业。该企业因在职工加班工资、高温费等问题上管理及处理不当,引发了职工群体上访事件。经调解,该企业的劳动争议已得到妥善处理。
第三季度,除了劳动报酬、社会保险及待遇赔偿、解除或终止的经济补偿等常规案由外,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签订、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的赔偿、未休年休假工资的支付、补足社会保险缴费基数等成为新的热点案由。目前,我市劳动者积极维权的意识和行为普遍显现,以往以解除或终止时算总账为主的做法渐渐被日常维权、多次维权的现象所替代。劳动者维权意识的增强使得部分企业开始比照相关法律指导日常生产管理行为。
宁波晚报见习记者陈胜男通讯员廖微微吴小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