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家企业、三名个人共欠款2741万元
10月20日上午,江干法院召开了限制被执行人高消费媒体通报会,公布了一批被执行人名单限制其高消费行为。
这次名单中共涉及三名个人、四家企业,欠债总金额高达2741万元。限制高消费令颁布后,在完全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之前,被执行人或其法定代表人乘坐飞机、列车软卧、住星级宾馆、旅游、度假、为子女支付私立学校高额费用等行为,都被明令禁止。
据江干法院梁松副院长介绍,本次媒体通报会是依据今年10月1日实施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限制被执行人高消费的若干规定》展开的,该规定明确了限制高消费令可以由申请执行人主动申请,也可以由法院依职权决定。
日前,江干法院整理出了一份涉及12名被执行人的前期通牒名单,一一向这些单位和个人发放了督促限期履行通知书,并明确告知若限期不履行相关义务,将对其采取限制高消费的措施。督促书发出后,有三家被执行人单位自动履行了义务,共计到位执行款151万元,两家被执行人单位与申请执行人达成了和解协议,标的额达730万元,目前已支付50余万元。
浙江野风建设有限公司榜上有名
在这一批限制高消费名单中共有四家企业,浙江省内小有名气的浙江野风建设有限公司也榜上有名。这是一家具有国家房屋建设总承包一级资质的建筑企业,在承建本市丁桥镇建塘村农居工程时与某砖瓦公司发生砖块买卖业务关系,双方对账后,野风公司迟迟不支付货款,故被砖瓦公司告上法庭,法院最后判决野风公司向原告支付货款941555.1元。
该案在2009年12月底进入执行程序后,野风公司对此一直采取消极履行态度,除支付了45万元执行款外,此后再无履行任何款项。据执行法官调查,野风公司是一家注册资本8017万元,具有多家土建分公司的大型企业。但是其银行账户却被多家法院冻结,其坐落于本市朝晖路的3层房产也被其他法院查封。执行法官与公司工作人员联系时,他们也都以资金困难为由拒绝来法院解决问题。
鉴于野风公司的实际情况,江干法院在限制高消费令中责令野风公司及其法定代表人胡朝洪在还清债务前,不得以其公司财产支付以下九类费用的行为:
(一)乘坐交通工具时,选择飞机、列车软卧、轮船二等以上舱位;
(二)在星级以上宾馆、酒店、夜总会、高尔夫球场等场所进行高消费;
(三)购买不动产或者新建、扩建、高档装修房屋;
(四)租赁高档写字楼、宾馆、公寓等场所办公;
(五)买非经营必需车辆;
(六)旅游、度假;
(七)子女就读高收费私立学校;
(八)支付高额保费购买保险理财产品;
(九)其他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高消费行为。同时该指令还明确指出,若违反限制高消费令,法院将依法对其进行拘留、罚款;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将追究刑事责任。
欠着高额债务出入娱乐场所
此次限制高消费的名单中个人欠款数额都较高,其中一名被执行人叫万锋,涉及的金额就有61万余元。万锋与原告董某是2008年7月初签订的借款合同,约定于8月底归还借款。借款到期后,万锋一直未予归还,故原告起诉到了法院,法院判决万锋应向原告支付本金及利息共计616383.56元。
该案2009年12月底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法官于当日发出执行通知,责令其自送达之日起三日内前来支付执行款,但是万锋迟迟没有回应,对执行法官的督促一直敷衍了事。后来,在一次夜间集中执行行动中,万锋于今年5月支付了五万元,之后一直未予履行。据申请人介绍,万锋目前还是黄龙一家酒吧的隐名股东,也时常出入杭城的一些娱乐会所。而根据调查,万锋还拥有华庭公寓5幢2单元1101室将近161.57平方米的房产。种种迹象表明,万锋是有履行能力而故意逃避履行义务。
万锋无视法院的执行敦促通知的行为也迫使法院向其发出了限制高消费令。梁副院长告知记者,发出限制令的目的,就是为了震慑被执行人,约束其享乐的行为,敦促他们主动履行义务,最大限度保护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
市民可举报被限“老赖”高消费
昨天,江干法院到被限“老赖”所在的社区张贴了限制高消费令,并向居民宣传相关的政策。
江干法院执行局沈柏生局长告诉记者,限制“老赖”高消费有一定难度,首先是监督、发现并举报“老赖”高消费的有效机制不够完善。实践中执行法官和申请执行人都不可能时刻监督“老赖”有无高消费行为。另一方面,不少公众或消费场所经营者也表示,无法率先弄清谁是“老赖”。与此同时,法律界人士认为,即便是有些消费场所(协助单位)知道有“老赖”消费,由于没有约束机制,这些场所出于自身利益考虑也不可能向法院举报。
此外,目前我国还缺乏完善的个人、企业征信系统。消费行为与个人和企业征信系统不挂钩。且现实中多为现金消费,也容易成为“老赖”们规避的手段。
对此,法院建议应试行举报人奖励机制。江干法院已经将首批7名被限制高消费人员的名单在江干执行指挥网(网址为zxjbw.hzjgfy.gov.cn)的曝光台上公布,如果市民发现限高名单中的被执行人或被执行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有高消费行为,可以拨打江干区执行指挥中心24小时值班电话(86577777、86577666),或登录江干区执行指挥中心网进行举报,提供有效信息的举报人将获得500元的悬赏金。而一旦举报信息被核实,江干法院将在第一时间根据实际情况采取强制措施,对相关人员进行相应的处罚。
而对于不积极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给付义务的建筑企业,江干法院也在与有关部门积极协商以限制其参加招投标的方式来敦促被执行人履行义务。(每日商报 记者 林轶洁 通讯员 辛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