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10月26日讯武义人赵某找人借钱,为让对方放心,花了150元钱做了张假房产证做抵押。到期还不出钱,他又玩起了失踪。近日,犯罪嫌疑人赵某被武义县人民检察院依法批准逮捕。
2006年5月6日,赵某找到朋友王某,欲向其借贷20万元做工程资金,期限三个月,承诺利息16000元,若到期不还愿以房产抵债。为保险起见,王某要求他提供房产证和土地证作为借款抵押。这下赵某为难了:自己的房产证和土地证之前已抵押给武义信用联社,哪还能拿出房产证呢?可借钱的事情已经火烧眉毛了,不管想什么办法,先把钱拿到手再说。抱着这种想法,赵某打定主意做一张假房产证给王某。
当天下午,赵某根据贴在墙上的做假证广告联系上了造假者,并在永康花150元做了一张假的房产证和土地证。第二天,赵某再次来到王家,写下一张借条,并用假的房产证和土地证进行抵押,顺利借走20万元。不久,由于经营不善,资金周转不灵,且其他债主也找上门来要钱,赵某陷入了无钱可还的境地。眼看着还款日期一天天临近,焦虑的赵某索性将工程停掉,并将手机换掉,一个人跑到云南开了一个小超市,玩起了失踪。
同样受害的还有武义人邵某。在同一年的4月20日前后,赵某就用同样的方法,以编号为00101196的假房产证做抵押,先后从邵某处借走了15万元。之后,赵某一直被网上追逃。今年,他返回武义不久后即被抓获。(据金华晚报 鲍江花 严瑾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