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10月27日讯住在廉租房,每个月只拿340元的低保户却怀揣着一颗感恩的心,希望通过器官捐献延续他人生命。昨天,家住湖城墙壕里小区的低保户李如江填写了我市首份《人体器官(遗体、组织)捐献志愿书》,成为我市继人体器官捐献在我省试点后的首位人体器官捐献志愿者。
昨天,记者跟随市红十字会的工作人员来到李如江的家中时,他和老伴姚美芳正在包馄饨。“我和老伴拿的都是低保金,每个月总共680元。”老李告诉记者,他一直有哮喘病,随着岁数越来越大,哮喘病也越来越厉害。只要一感冒,哮喘病就要犯。为了预防感冒,他的皮夹里每天都放着感冒通。前几天,因为哮喘病发作,他还在医院住上了一段时间,日子过得更紧巴巴了。
虽然每天都要精打细算,但夫妻俩却很热心,时常帮助小区里的邻居送饭烧菜、洗衣服、打扫卫生等,用自己的行动温暖着廉租房内的其他居民。“前段时间,我在报纸上看到,说是人体器官捐献在我省进行试点,所以我萌生了这个想法。”
当天,老李在《人体器官(遗体、组织)捐献志愿书》上进行登记,自愿捐献肾脏、肝脏、脾脏和角膜等器官。之后该志愿书将由市红十字会寄往浙江省人体器官捐献办公室,届时经过核实后,老李将收到由该办公室颁发的可供随身携带的人体器官捐献登记卡。
据湖州晚报 张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