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10月27日讯近日,义乌某饰品厂保洁员方女士致电新报讨薪热线85251192反映:一个月前,她在清扫公用卫生间时,不慎摔倒,导致颈部受伤。前些天,她向工厂提出索赔,但遭到老板的拒绝。
记者核实报道:方女士是安徽人。今年3月,她应聘成为义乌某饰品厂的保洁员,双方签订为期一年的劳动合同,约定月薪1200元。
9月22日晚10时许,一名工人喝醉了酒,在公用卫生间吐了一地。工厂主管让方女士将卫生间打扫干净。方女士拎着拖把走进卫生间。不久,卫生间内传来一声闷响。同事闻声赶到,只见方女士晕倒在卫生间内,头部渗出丝丝鲜血。
同事立即将方女士送往附近医院,并通知了厂长楼建焐。经检查,方女士颈椎损伤,必须动手术治疗。楼建焐垫付了两万多元医药费后,方女士躺上了手术台。10月15日,方女士出院。医生告诉她,必须卧床静养,定期到医院复查。
“现在我的身体仍麻麻的,拳头也握不紧,每天都要丈夫服侍我。”10月20日,方女士向工厂提出索赔,要求赔偿后续治疗费、误工费等共计两万元。不过,她的要求遭到厂方的拒绝。厂方称,只能补偿方女士3000元钱。
前天上午,记者询问了楼建焐。他说,事情发生后,厂方也没有推卸责任,支付了2.3万元医药费。目前,方女士已进入康复阶段,只需要静养,不存在后续治疗等问题。“出于同情,我可以再给她3000元钱作为营养费,等她身体康复后再上班。”
经有关方面协调,楼建焐将补偿金提高到一万元,前提是双方解除劳动关系。对此,方女士表示接受。前天下午,她顺利拿到了一万元钱。
据浙中新报 楼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