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11月02日讯原来住在市区中山花园的一名业主上个月乔迁,搬离了中山花园,他在房产超市网上挂出了出租房屋的信息。前几天,某房产中介公司的林女士带着一名客户去看房子,没想到结果不欢而散。
有意回绝中介
那天,房东在上班,预先把钥匙交给了小区保安。“我们到小区传达室向保安拿钥匙,一名女保安提出,先交10元的看房费,客户不愿交。我打电话给房东,房东又打电话给保安,可保安仍坚持要先交钱再领我们去看房,最后不欢而散,客户也走了。保安的这种做法我从来没遇到过,真气人!”林女士说。
昨天,记者经过多方打听,联系到了负责中山花园小区物管事宜的嘉兴新中物业管理公司。公司主管关先生这样解释:“这10元钱不是什么看房费,而是维修基金,我们实行这一制度已有近3年了。现在一些带客户来看房的人,对我们的做法很‘感冒’,因为影响了他们的利益。”
据了解,中山花园小区开发较早,2001年就投入使用了,近年来业主改善住房条件,从小区迁出的情况很普遍,现在小区半数以上的房子是出租的。由于房龄较长,水电等设施老化情况严重,给物业公司带来的维修压力很大,实行这一制度前,承租户与物业之间为了维修的事情,经常发生矛盾。“房客搬了进来,遇到下水道堵塞等问题,都会找物业公司解决,不愉快的事情经常发生。中介公司对我们物管‘感冒’,我们对中介公司更‘感冒’,我们不希望中介公司插手我们小区租赁的事,要客户付10元钱,实际上是有意回绝中介。”关先生说。
物业尝试新办法
老小区维修方面的事情很多,物业公司决定尝试一下新的办法,业主如果要出租房屋,可以通过各种方式对外发布信息,但在签订租房合同时有物业公司参与,合同上写明房屋出现使用故障时的责任分担,签合同时房客象征性交纳10元钱作为维修基金,而物业公司把房客作为临时业主来看待。“这样操作下来,效果蛮好,现在,一些想出租房子的业主,都把钥匙放在物业公司,他们没空的话由我们物管人员陪同看房。同时为了保障业主的利益,维护小区和谐,我们对每个房客的情况进行核对,如是外省市的,事先必须查询是否办妥暂住证,未办的对象由物管人员陪同办理。”
你对这事怎么看
“那么收来的维修费用,够不够用呢?”记者问。关先生称,即使小区250多套房子中有8成通过物业出租,一年下来,物业还是要贴进2000元左右的维修费。“中介公司之所以对我们有意见,是因为这样一来,他们就拿不到中介费用即50%的月租金了。我们的出发点完全是为业主着想,为小区和谐着想,房客了解实际情况后,也表示赞同。”关先生告知,和林女士一起来看房的房客,后来单独到小区物业公司和房东签订了合同,目前已入住,月租金700元,“对他来说少支出了350元,挺合算的。”
昨天,租住在中山花园的陈先生告诉记者:“原来在别的老小区租房子,屋里有什么水电方面的故障,第一反应是打电话给房东。本身房租不高,又是老小区,有时房东也被我们搞得很烦。在这里租房,屋里设施有些小毛小病,打电话向物业公司求助,都很灵光,一般情况下不需要打扰房东,住着也安心。”
对中山花园物业的这个做法,你怎么看?欢迎拨打晚报热线82828110来说说。
据南湖晚报 记者 王卫国 漫画 张利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