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11月02日讯(通讯员 永检 静萱)温州龙湾“打黑”局长施德扩日前刚接受法庭的审判。今日,龙湾一位教育系统出身的政协主席又站上被告席,但与此前施德扩一案不同的是,施德扩认罪态度良好,但这位原政协主席对于犯罪事实一概不认。
由永嘉县人民检察院依法提起公诉的原龙湾区政协主席,龙湾区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诸松华涉嫌滥用职权、受贿一案,今日在永嘉法院开庭。上午8点30分,原本能容纳200人旁听的审判庭座无虚席,走廊上站满了旁听的人,不少是诸松华的亲朋好友,当诸松华被带上法庭的时候,旁听席上一阵躁动。
“找我帮忙是正常的,但我不知道他不符合条件”
诸松华,53岁。站在被告席上,诸松华的表情看起来很淡定。
当起诉书宣读完毕,审判长询问诸松华:“起诉书指控的是不是事实?”
诸松华一概否认。
但检察机关指控,诸松华在担任瓯海大道龙湾段工程建设指挥部指挥期间,滥用职权擅自违反拆迁政策及有关规定,帮助朋友潘某获得拆迁补偿和安置,给国家造成93.5055万元的损失。
诸松华说,他的同学潘某确实有找过他帮忙,但具体事情他并不清楚。
“我从17岁开始在龙湾工作,干到当时的位置相当不容易。我平时很谨慎,但在这个位置,任何一家企业老板来找我帮忙是非常正常的事。”诸松华说。
诸松华的辩护人辩称,诸松华根本不知道其朋友潘某的厂房是不符合拆迁补偿条件的,称诸松华一直谨记政策高压线,知道拆迁工程很透明,越过政策的事情,他无论如何不会去做的。
“收钱是为了给彼此一个台阶”
检察机关指控,诸松华在先后担任龙湾区委常委、宣传部长、区人民政府常务副区长、兼任瓯海大道龙湾段工程建设指挥部指挥、龙湾区行政中心区开发建设指挥部指挥期间,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共计62.5万元。
2008年4月至9月,为感谢诸松华的帮助,潘某在诸松华的妻子住院期间,分6次送给他30万元,诸松华予以接受。2009年5月,诸松华将30万元退还给潘某。
当年9月,潘某再次将30万元送给诸松华。
但诸松华却这样辩解到“他说我的爱人去世了,30万元是表表心意。”他觉得别人很有诚意送钱过来,不收不好。“我是在这样的背景下才把钱收下,只是为了给彼此一个台阶。”而在辩护人问及有关于收受30万的情节时,诸松华称自己原本有50万在潘某处吃利息,这30万是抵充那50万元的一部分的。
“我不想在法庭上说假话”
庭审过程中,对于公诉人的问话,诸松华的回答与笔录中前后不一致。
公诉机关认为,诸松华身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多次非法收受他人财产,数额达62.5万元,又滥用职权,致使国家遭受93.5055万元的重大损失,其行为已构成受贿罪、滥用职权罪,应当对其以滥用职权罪和受贿罪数罪并罚。在公诉人问到为何跟之前说的不一样?诸松华说到“我不想在法庭上说假话,说多了对不起党。”但事实是不是如诸松华说的,有待进一步审理。
一审开庭后,法院将择日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