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11月03日讯 据《青年时报》报道 31岁的江西人陈某,在某公司负责开47座大客班车已三年,每天接送员工上下班。平日里陈某开车特别小心,三年来几乎没有交通违法。但他近日却被公安交警部门处以罚款2800元、扣24分、10天行政拘留的处罚。
这是怎么回事呢?这说出来着实让人捏一把汗。
驾驶证被“移花接木”
10月21日,萧山交警在萧山商业城附近发现一车牌号为浙A·M1××2的大客车,车上有十多名乘客。
驾驶员出示驾驶证、身份证后,交警发现驾驶证虽然是真的,与身份证信息均一致,但是有变造痕迹,而且身份证明显是一张假证,于是交警把驾驶员连人带车“请”回了交警队调查。
经查询,驾驶员陈某提供的驾驶证是真的。但是在交警部门的查询系统中,驾驶证显示的照片非陈某本人,而是另一人。再仔细一查,发现陈某出示的驾驶证照片处有变造痕迹:原来的照片已被撕下,现在的照片是后来补贴上去的。
开大客车已3年
陈某自述,他有一本摩托车驾驶证,是2000年考的,后经核查后被确认。
陈某说,他现在手头上出示的驾驶证其实是他一个老乡的,对方恰好也姓陈。因为自己没有大客车驾驶证,老乡又不开车,便拿了老乡的证件换掉了其中的照片。此外还花钱做了一张与驾驶证配套的假身份证。
据了解,陈某在某公司上班已三年,负责开公司里的47座大客班车,接送员工上下班。由于平日里陈某开车特别小心,三年来几乎没有交通违法。
被处拘留10天
针对陈某的行为,记者咨询了交警部门。
“陈某的驾驶证是真的,但是换了照片,这种行为属于变造驾驶证,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96条,属违法行为,被处以200~2000元处罚,扣12分。”萧山交警大队交警叶青介绍说,“此外,陈某持有摩托车驾驶证驾驶大客车,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19条,该行为属于‘准驾不符’,应处以200~1000元的处罚,扣12分。”
“47座的大客车,开了近三年,没有大客车驾驶证,情节是非常严重的,万一出了事故,后果不堪设想,因此在处罚过程中,我们也以上限处罚。”叶青说。
最终,陈某被公安交警部门处以罚款2800元、扣24分、10天行政拘留的处罚。
交警提醒
招聘单位查看相关证件及人员信息后要到交警部门进行审核并进行备案登记。交警部门通过时报提醒广大用人单位,在用人时特别是招聘大型车辆、接送车辆驾驶员时一定要慎之又慎,尤其是招聘了外省驾驶员后,招聘单位在仔细查看相关证件及人员信息后,首先就要到公安交警部门进行审核并进行外省驾驶员备案登记,这样才不至于被人钻了空子。(汪佳 缪斯超 陈凌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