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些市民为了行事方便,穿上了“山寨版”警服。(资料图片)
浙江在线11月08日讯“山寨版”警服专卖店,通常以卖正当的劳保用品为掩饰。店家认为买家无可疑时,才会出售仿制警服。图为路桥金清镇一家出售“山寨版”警服的用品店。
警衔、警号、警帽、警徽……这些警察专用的东西,却出现在市面上。近日,不少读者向台州日报反映,市区一些劳保商品店内,在公然出售“山寨版”警服。
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警服属于警察专用物品,未经同意(授权),任何个人和组织不得违法生产、销售和穿着。否则,将面临严厉处罚。
眼下,这些“山寨版”警服缘何能走俏市场呢?近日,记者就此进行了调查。
400元能买“全副武装”
10月30日,根据事先得到的线索,记者驱车前往路桥金清镇一带,这里是“山寨版”警服销售比较集中的地方。
“你这儿有警服卖吗?”在该镇金林路一家军警用品店,记者看到墙上挂满了各类迷彩服,便直接向店主询问。
“没有,你买这个干吗?”店主抬起头,将记者上下打量了一番。
“放心好了,我是朋友介绍过来的,都是老客户。”见店主很警觉地否定了,记者马上这样说,并拿出钱包,表达购买意向。
听到记者这番话,店主怀疑的眼神消失了。随即,他的态度来了个180度的大转变。
“你想要什么样的款式?我这儿品种可多了。”店主转身,从房间里取出一件浅蓝色制式上衣,“你看,这件款式中意不?”
这是一款普警衬衣,乍一看,其面料和样式与正规警服没什么两样,衣服上不但有警号、胸徽、警衔,左袖臂膀位置也有一个臂章,上面写着“中华人民共和国警察”。
“这种99式的,现在很畅销,经常断货。”说完这款警服,店主又向记者推销起店内的其他警用装备,“喏,要是再配上这双警靴和电警棍等,就更像警察了。走在路上,保证很少有人认出来。”
“这样一套,要多少钱?”记者问道。
“要是整套衣服和装备都买,我就收你400元,反正都是老客户介绍的。如果只买衣裤,收你180元,批发的话可以再优惠些。”
最后,记者以价格偏贵为由,离开了这家店。
之后,记者又在路桥、黄岩城区的一些劳保用品店暗访“山寨版”警服销售情况。几天下来,记者发现,“山寨版”警服卖得比较走俏,劳保用品店里人来人往,有些还放着“政府指定采购点”的牌子。
不过,所有的店家在出售警服前,都会详细询问买家身份。如果觉得来者可疑,他们就会放弃这笔生意,转而说“没这回事,我们做的都是正当生意”。
而最值得注意的是,记者暗访的几家劳保用品店,均没有悬挂“经营警用商品”的许可证。
安保人员和不法分子是主要购买者
那么,到底是谁在购买这些“山寨版”警服,他们的购买用途又是什么呢?
“很难说,各种各样的人都有。”路桥城区下包路一家商店的老板说,去他店里买警服的,主要是一些商场、酒吧、企业、医院、社区等单位的安保人员,另外,社会人员也占了一定比例。
这几天,记者在黄岩劳动南路一小区附近看到,这里的保安服装统一配备成了99式警服,只有臂章略有不同——上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警察”字样改换成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安”。
不仅如此,他们的装备也很齐全,比如电警棍、对讲机等,应有尽有。远远望去,与警察没有什么差别。
“其实,穿成这样主要是为了起到威慑作用。”该小区一位保安说,之前,他们穿的都是普通便服,碰到纠纷要处理,居民们理都不理。而现在,身着这样的服装一出面,外人都会让他三分。特别是晚上碰到违法行为,当事人看了会紧张。
不过,“山寨版”警服的出现,让不少市民深感忧虑。“不法分子会利用警服实施犯罪。”提及仿制警服扰乱市民眼球的迹象,路桥新安小区的柳先生很是揪心,“警服本来是用于明确身份的,如今,不少人把它当作工作服来穿,这很容易给社会治安埋下隐患。”
柳先生的担忧并非多余。根据司法部门的有关数据显示,近年来,台州每年都会发生利用仿制警服冒充警察身份实施违法犯罪的案件。这些案件中,罪犯得手的关键,就是普通百姓辨别不出是真警察还是假警察。
不久前,路桥区人民法院就审判了这样一个案件。被告人王某和朱某在市场上购买“山寨版”警服和电警棍、手铐、约束带等警用物品后,以抓卖淫嫖娼和抓赌博等为名,先后多次在路桥街道机场路、路桥装饰城、温岭牧屿镇等地,向当事人索取(抢夺)钱财。
打击违法活动绝不手软
“人民警察制式服装及其标志为人民警察依法行使权力专用,只有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监狱、劳动教养管理机关在编在职、授衔的人民警察以及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的司法警察等人员才能穿着,其他单位和个人不能穿着。”
针对当下市场上公然出售“山寨版”警服现象,市公安部门有关人士表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人民警察的警用标志和制式服装,由公安部门统一监制,其他个人和组织不得非法制造、贩卖,包括生产、销售仿制或能够引起混淆的警服。
这里所说的“能够引起混淆的警服”,是指那些服装款式、颜色与人民警察制式服装相仿时,所佩戴的帽徽、领花、肩章、胸徽、号牌、臂章、领带、领带夹、腰带、帽饰带及袖口绣花图案等部件,在图案、颜色及规格上与人民警察制式服装标志相近且在2个以上(含2个)部位同时搭配使用,最终造成公众视觉混淆的情况。
违反上述有关规定的,将在没收当事人非法制造、贩卖、持有、使用的人民警察警用标志、制式服装、警械、证件的同时,由公安机关再处15天以下拘留或者警告,可处违法所得5倍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至于眼下部分商家称“其店是警服指定采购点”,这种说法也不确切。有关人士说,目前,台州各级公安机关均有后勤保障部门,所有警服、警用标志等由统一部门配发。即使民警出现丢失和损毁等情况,也须由专职部门补发,不存在到社会上的店铺购买的现象。
据悉,下阶段,市公安部门将联合工商等相关职能部门,对生产和销售仿制警服不法行为开展整治行动。与此同时,警方也欢迎市民对此进行监督举报,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打击违法犯罪活动绝不手软。
据台州日报 叶晨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