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11月16日讯申办信用卡后恶意透支消费,银行多次催讨又拒不归还。近日,被告人袁某因信用卡诈骗罪,被龙游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缓刑二年,并处罚金3万元。
31岁的袁某家住该县溪口镇。2008年8月26日,他在中国建设银行龙游支行申办龙卡汽车卡,透支限额为1万元。同年10月17日,袁某就使用该卡透支9995元;为了能透支更多的现金用于挥霍,同年10月21日,袁某又委托朋友通过办理分期付款业务,又增加了1万元的透支额度,并于次日通过套现方式,再次从卡上透支1万元。之后,袁某一直没有按期归还透支款项和利息,造成拖欠银行总计27689.36元。
2009年2月,由于袁某的信用卡长期欠款不还,建行龙游支行将其信用卡账户冻结。之后,该行多次通过电话和书信等方式,联系袁某及其家人,催收透支款息。面对高额的利息和滞纳金,无力偿还的袁某甚至以改变联系电话、藏匿外地等方式逃避催款。今年3月,建行龙游支行在7次书面催收袁某的欠款未果后,向公安机关报案。5月25日,袁某被警方抓获归案。袁某在其亲属的帮助下,偿还欠款本息和滞纳金共计2.8555万元。
法院认为,被告人袁某使用信用卡恶意透支,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信用卡诈骗罪。鉴于袁某归案后自愿认罪,并主动归还银行本息及滞纳金,故酌情从轻处罚。
(据衢州日报 记者 徐双燕 留笑清 甘咏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