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11月17日讯记者昨日从温州市公安局获悉,从今年11月底开始,市公安局将在各县(市)集中开展超标电动自行车防盗备案登记工作。
鹿城、瓯海、龙湾暂缓开展,待市政府出台市区“四小车”整治方案或意见后,参照市区摩托车新的禁行范围开展防盗登记工作。
近年来,全市电动车的数量高速增长,初步统计,温州现有电动自行车(三轮)生产企业2家,销售经营单位514家,近4年来销售的电动自行车达到60万辆左右(其中超标电动自行车占80%以上)。由于市面上的超标电动自行车技术参数严重超标,现有法律法规无法将超标电动车纳入正常管理,导致盗窃超标电动自行车案件报案难、破案难、打击难、追赃难、返赃难等问题十分突出,安全事故增多,老百姓反应强烈。
为此,市公安机关将在各县(市)对超标电动自行车实行免费防盗备案登记。这次防盗备案登记工作不同于汽车、摩托车等机动车辆的登记上牌,只对超标电动自行车的相关信息进行采集并录入信息系统,在备案电动车上仅粘贴备案登记标识,不发牌证。
备案地址:
车辆所有人可在今年11月起到户口所在地或暂住地派出所及部分社区警务室设立的超标电动自行车防盗备案登记点进行防盗备案。
所需材料:
登记时,车主须提供身份证或临时居住证、购车发票和电动自行车合格证。对无法提供原车合格证、发票的,要求车主提供所在单位、社区居委会或村委会等相关部门出具的证明。如果委托他人防盗备案的,还须提供被委托人的身份证。登记后无须年审,如果买卖、赠送,电动自行车所有人发生变更的,可到原备案登记的派出所申请办理变更手续。
温馨提醒:
在集中备案登记阶段结束后,交警部门将适时组织开展集中整治行动,对街面上未备案登记的超标电动自行车一律予以查扣,并依据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据温州都市报 记者 郑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