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11月23日讯 见过自己绑架自己的吗?29岁的新昌男子丁某就是这么干的。他为什么要这么做?
丁某今年29岁,正当壮年的他曾因抢劫罪、故意毁坏财物罪被两次判刑。出狱后,没有正当工作,又喜好赌博,丁某因此欠下了一屁股的债。今年5月,债主王某再次向丁某追讨欠款1.8万元,丁某无钱归还。想到自己还欠了别人2.8万元钱,父亲虽有钱但也不肯再“资助”自己,他想出了一个“妙计”。丁某要求王某及王某的同伙梁某配合自己,上演一出“绑架”的戏码。
事先,丁某写下了欠王某债务的3张借条,共计9.8万元。随后,3人一起来到丁某父亲家中,拿出借条要求丁父帮其归还借款,丁父拒绝了。见此,王某、梁某就威胁,不归还欠款就把丁某带走。3人装模作样地就走了。
丁父怕对方对自己儿子不利,连忙叫来了远在杭州的女儿,并多次打电话给丁某问情况。丁某接了电话后,让王某威胁其父,“不还钱就将丁某扔到长诏水库去,并要将其手、脚砍断。”丁父担心不已,被迫答应还钱,并约定地点见面付钱。为让父亲相信,丁某特意将自己的外套弄脏,以表示自己被他们殴打过。
之后,丁某等3人一起来到约定的地点,可等待他们的不仅有丁父,还有警察。王某、梁某就此落网。今年7月15日,丁某也主动向警方投案,该案真相大白。
日前,新昌县检察院就此案向新昌县法院提起公诉,丁某以及同案犯梁某因犯诈骗罪均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2年,缓刑3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