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11月24日讯 今天上午,江北洪塘、鄞州陈婆渡和蒲家三个地方,均响起了“开工炮”。分处三地、总数达4543套的这批新开工保障性住房——包括公共租赁住房和经济适用住房,预计均可在2013年上半年建成交付。
首个市级公租房项目开建
据悉,此次在洪塘开建的全部为公共租赁房,共2104套,由16幢9—18层的住宅楼组成,户型分40平方米一室户和60平方米两室户两种。这批公租房将在建设过程中同步实施简单装修,达到可直接入住的基本条件,只租不售,实行物业管理,主要用于解决市三区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的居住问题。
鄞州陈婆渡保障性住房项目,位于茶桃路南侧、规划道路西侧、经四路东侧、纬二路北侧。此次开工的一期工程,由14幢10—19层住宅和1幢3层社区幼儿园组成,计划建设经济适用住房1046套、公共租赁房194套。该项目所建房源,将全部用于江东区住房保障。
位于鄞州区高桥镇蒲家村的蒲家经济适用房项目,此次开工的也是一期工程。项目由13幢11—18层住宅和1幢3层社区幼儿园组成,拟全部建成经济适用住房,共1199套。这批房源,全部用于海曙区住房保障。
值得关注的是,今天开建的洪塘公租房项目,为本市首个市级公租房项目。按照今年9月13日正式印发实施的《宁波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暂行办法》,公租房房源除供应城镇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主要是买不起商品住房又不符合经济适用住房申购条件的家庭、符合经济适用住房申购条件但又买不起经济适用住房的家庭这两个“夹心层”)外,还将供应符合条件的引进人才和外来务工人员。公租房的租金实行政府定价,按同区域同类住房市场租金60%—80%的比例分类确定。
多层次城镇住房保障体系
在新增了公租房这一住房保障形式后,本市将构建起以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公共租赁住房、限价房为主要内容,非成套房改造和老小区整治同步推进,“租、售、改”三位一体的多层次城镇住房保障体系。
市建委方面表示,目前,我市人均年收入低于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60%且人均建筑面积低于18平方米(或户36平方米)的城镇住房困难家庭,已基本实现“应保尽保”。截至今年10月底,全市已累计建成经济适用住房等各类保障性房源246万平方米,今年则新开工各类保障性住房96万平方米(含今天新开工三个地块约40万平方米)。
非成套房改造于1999年启动,中心城区至今已累计改造非成套房面积约200万平方米,占需要改造总量的95%,约有4万户居民搬进了新居。其中,今年启动改造了14.3万平方米、3100户。
中心城区第一轮老小区整治于2000年启动,2007年结束,其间共涉及老小区116个,受益居民11万余户。第二轮老小区整治于2008年启动,计划于2012年年底前全部完成,计划整治老小区124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