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11月26日讯在一年多时间内,倪某等人非法套现五千多万,日前,乐清法院以非法经营罪,一审判处倪某等人有期徒刑两年至七年六个月不等。据警方透露,今年1-9月,温州共破获9起pos机套现案件,套现金额达到14300万元。
“截至2010年4月6日,四名被告人共套现5237万余元,非法获利47.8万余元。”庭审中,公诉人念出这一串数字。“通过ATM机提现,不但每次提现金额受限制,而且需缴纳手续费,同时还会被银行收取利息。而通过‘套现公司’进行虚构交易,同样或者更低的手续费能提出更多的现金,并拥有免息期。”法庭内,一名旁听人员向记者解释了这一惊人数字背后的原因。
去年3月,倪某等人正是看到了潜在的“商机”。他们从亲戚、朋友、邻居等处借来身份证,办理了多本工商执照,并利用工商执照申请了POS机及EPOS机、电话转账宝等,然后租来店铺及车库。通常,“前台工作人员”负责接待“客户”,接到明确“指令”后,会将要求套现的持卡人的信用卡和密码拿到车库内刷卡。不消几分钟,工作人员就会折回到店面内,将现金交给持卡人,然后收取1%~1.5%不等的手续费。
警察侦破此案时,从倪某等人经营的车库内查获了589张信用卡。至于倪某等人的行为将会给银行带来多少损失,目前尚不得而知。
据温州商报 记者 戚祥浩 通讯员 岳华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