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宣读民事判决书,准予娄木明、吕仙秋离婚。在离婚判决书上,法院明确了娄木明继续照顾吕伙仙,直至终老的义务。
虽然离婚了,但娄木明对吕秋仙的关照仍会一如既往。他对吕秋仙说:“从今往后,我要好好照顾你一辈子。”
浙江在线12月13日讯12月9日下午,仙居县人民法院经过一天的开庭审理后,作出民事判决:准予原告娄木明与被告吕秋仙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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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认为,被告吕秋仙于八九年前精神失常,至今无法治愈,原、被告双方未履行夫妻义务已经多年,感情确已破裂。
法院作出离婚判决的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三十二条第三款第(五)项、第三十九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八条之规定。
至此,娄木明与吕秋仙这起离婚案件,在经历了一波三折之后,终于划上了句号,这对患难夫妻的婚姻走到了尽头。
而在法庭上,娄木明与女儿娄美洲对簿公堂。娄木明是原告,娄美洲作为被告吕秋仙的法定代理人出庭。
娄美洲今年20岁,与父亲、母亲情深似海。
“一个从来没见过大世面的女孩,竟然鼓足勇气,走进法院,跟父亲打官司,只为了让父亲与母亲离婚,这事既罕见、离奇,又让人感动。”一家媒体在报道中这样说。
之所以让人感动,娄美洲说出出庭的原委是最好的解释:为了让父亲沐浴到更多人性的光环,让母亲得到更多有尊严的关爱。
娄木明的艰难抉择
仙居县埠头镇精神病女吕秋仙被丈夫娄木明关了整整8年。期间,娄木明虽然和贵州女谭永珍生活在一起,但娄、谭两人对吕秋仙始终不离不弃,照料她的饮食起居。
8年来,娄木明的心里一直很痛苦。一方面,他和妻子吕秋仙长期分居,还要照顾她的饮食起居;另一方面,他和谭永珍以“非法同居”的身份生活在一起。
“这种状况的实质是,他和吕秋仙除了一纸结婚证书外,早已没有了夫妻情分,而非法同居又让他饱受一些村民的非议。”海茂律师事务所律师陈伟说。
不仅律师这样认为,娄家的遭遇也在社会上引起了广泛反响,除了表示同情、伸出援手以外,各界竞相讨论娄家畸形的三角关系,试图为这户家庭寻求到一个合情、合理、合法的组合办法。
为了尽早摆脱这种尴尬的状况,在司法界和社会许多好心人的开导下,娄木明终于作出艰难的抉择,一纸诉状,递到法院,要求与吕秋仙离婚。
新思想和老观念的碰撞
12月8日,得知娄木明要与吕秋仙离婚了,几个小时之间,娄木明所在的偏僻小村就引起了一场轩然大波。随后,新思想和老观念发生了激烈的碰撞。
村民们对娄木明、吕秋仙的印象都比较好,对他们家遭遇和畸形组合都深表同情。新思想和老观念碰撞的焦点集中在娄、吕两人该不该离婚。
以老年人为代表的“老观念”们认为,娄木明与吕秋仙是结发夫妻,应该白头到老,即使妻子患有精神病,也不能离婚,否则太不道德。
老人们还担心,一旦娄、吕两人离婚后,娄木明不再照顾吕秋仙了,那吕秋仙今后的生活怎么办?
以年轻人为代表的“新思想”们则认为,一个正常人与精神病人长期分居,夫妻情分早已名存实亡,如此不合人性化的婚姻关系不解除,才是真正的不道德。
显然,新思想与老观念的意见虽然完全不同,但出发点都一样:为了娄家好。
9日,不少平时十分节俭的村民,还打的、包车到仙居法院,阐述各自的观点,试图说服法官。
在这场新思想与老观念的交锋中,渐渐地,前者败下阵来,声音变得越来越弱,成为少数派;后者据理力争,占了上风,获得绝大多数村民的支持。再后来,连反对离婚的人也改变了“老脑筋”,觉得娄、吕离婚合情、合理、合法。
谭永珍在洗一家人的衣服,其中有几件是吕秋仙的。她准备晾干后,送到医院给吕秋仙换。谭永珍说:“木明与秋仙离婚后,我的精神压力减轻了,但照顾好她的责任变得更重了。”
村民们热议娄木明与吕秋仙到底该不该离婚。 小女子能否担当重任
吕秋仙是精神病患者。《婚姻法》规定,夫妻离婚必须双方自愿,如果一方没有民事行为能力,就谈不上自愿。这就意味着,娄、吕两人不能通过在民政部门办理协议离婚的方式进行离婚,而只能以诉讼方式离婚。
法律还规定,精神病人离婚必须由监护人作为法定代理人参与诉讼:配偶、父母、成年子女。
而精神病人的监护人首先是配偶,离婚的对象就是配偶。所以,配偶不能作为离婚案件的法定代理人。
吕秋仙的父母早已双亡,她的法定代理人是女儿娄美洲。
那么,娄美洲愿意作为母亲的法定代理人,出庭与父亲对簿公堂吗?一个涉世不深的小女子,能否担当重任,在大义面前经受得住尴尬场面的考验?村民们的心里谁都没底。
女儿与父亲在法庭相见
今年20岁的娄美洲,在江苏常熟一家作坊式企业务工。从小,她受到父母的疼爱,对他们有着很深的感情。她每次回家,总要买一些好吃的东西给母亲,并在母亲跟前嘘寒问暖。她也理解父亲这些年来的压力,觉得他为了撑起这个家,生活得实在很艰难。
12月8日晚,娄美洲从常熟乘长途汽车赶到家里。她此行的目的,就是以母亲监护人和法定代理人的双重身份,与父亲对簿公堂。
9日上午,娄美洲勇敢地走进仙居县人民法院,与父亲在法庭相见。
此时此刻,这对苦命的父女心情十分复杂。法庭上,常见的原、被告唇枪舌战现象始终没有看到。从庭审到判决的整个过程,两人虽然表情严肃,没有露出过一丝笑容,但自始至终态度十分友好,整个场面气氛平和,闻不到一点硝烟味道。
“与妻子离婚,对我来说,实在是不得已的选择。”娄木明在法庭上陈述。
“我爱我的母亲,但我同样爱我的父亲。他们两人离婚,重新组合一个合法的家庭,再由这个新家庭好好照顾母亲一辈子,是我的梦想。”一向说话很轻的娄美洲,大声地对主审法官说。
娄美洲的话,清楚无遗地表露了她的心迹,令参加旁听的人为之动容。“真是个知道理、明大义的好孩子!”有人在下面窃窃议论。
娄美洲称谭永珍为谭阿姨。事后,娄美洲对记者说,谭阿姨是个好人,对我也很好。将来,她跟我爸爸结婚,共同照顾我妈妈,这完全符合人性化,能让爸爸得到更多人性的关怀。同时,妈妈又能继续得到爸爸和谭阿姨的照顾,这是一个很好的结果。作为他们的女儿,我会继续孝敬他们。
法院开通绿色通道
像娄木明与吕秋仙这样,一方为无民事行为能力的离婚案件,通常情况下,法院从受理、立案到开庭,再到判决,起码需要半个月时间。如果原、被告双方对法定代理人有争议或涉及财产分割,引发相关官司的,判决时间将会旷日持久,有时甚至长达半年时间。
仙居县人民法院对娄、吕离婚案件十分重视,在法律允许范围内,开通绿色通道,实行特事特办。从12月9日上午8时向立案庭递交《离婚起诉书》,到民庭开庭,至当天下午3时40分,就为该案作出了判决,不仅原告和被告代理人感到满意,而且各方反响良好。
在审理该案过程中,娄木明所在村的一些村民之所以担心,主要是怕娄木明离婚后,不再承担吕秋仙的生活费。
事实上,娄木明在向法院递交诉讼状时,还提供了一份《离婚协议书》。协议书中这样写道:离婚后,女方的一切生活费由男方承担,饮食起居全部由男方照顾。该案主审法官张天平说,为了使娄木明的承诺具有法律约束力,更为了吕秋仙今后的生活能得到保障,娄木明的承诺被写进了判决书:被告吕秋仙今后的生活由原告娄木明照顾,一切开支由原告娄木明负担,直至被告吕秋仙去世。
走出法院大门,娄木明重重叹了一口气。此时的他,并没有感到如释重负。他说,今后的路还很长,他除了要和谭永珍成为合法夫妻、组织新家庭外,还要和谭永珍一起,一如既往地照顾好吕秋仙,感觉肩上的担子不轻。
女儿最理解父亲的心思。看着渐渐走远的娄木明,发现父亲的背有些佝了,步履略带几分沉重,娄美洲的眼眶有些湿润。她说,父亲和母亲离婚虽然是一举多得的好事,但父亲越来越显老,今后生活的压力会更重。她只希望这一家子今后的路能走得更好。
据台州日报 洪和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