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12月14日讯最近一只“公鸡”闹出了不少动静,惊动了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法院。闹到最高院,这官司也算打到头了,“公鸡”到底惹出了什么事?
引发这起官司的“公鸡”不是一只普通的公鸡,拿网友的话说是“公鸡中的战斗机”。这只“公鸡”来自法国,洋名老师伯不会说,中文名叫乐卡克,是一个著名的品牌,因商标中的大公鸡图案而被俗称为“法国公鸡”。
2004年,乐卡克这只“洋公鸡”在宁波成立了公司,将其品牌引入了中国市场。2006年乐卡克公司发现,温州市场上有不少运动衣裤、T恤、袜子等服饰,其商标也是一只公鸡,和他们的“洋公鸡”非常相似。“洋公鸡”受到了其他“公鸡”的欺负,这下乐卡克公司不肯了,2008年一纸诉状将侵权人厦门金鸡体育用品有限公司、上海金鸡体育用品有限公司、福建省晋江市莫日克鞋服有限公司等告上法庭。
2009年12月,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做出一审判决,裁定被告三家公司侵犯了乐卡克公司的注册商标专用权,应赔偿原告经济损失8万元,并在媒体刊登声明以消除侵权影响。被告不服,上诉至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2010年4月,浙江省高院作出驳回上诉,维持原判的终审判决。败诉的三家公司对终审判决提出异议,认为他们的商标和乐卡克公司的商标存在显著不同,并不违法,于是向最高人民法院提出再审申请。
日前,经过审理,最高人民法院认为,原审法院认定的事实属实、审判决正确,做出驳回再审申请的最终裁定。“洋公鸡”赢得了官司。
这正是:
法国“公鸡”越洋来,
三家公司傍名牌。
官司惊动三法院,
均判侵权理不该。
据温州都市报 军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