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昌岳,男,50岁,大学文化,天台县检察院侦查监督科科长
从检26年,历经民行、法纪、公诉、侦监四个工作岗位,连创四个市级考核第一。他带领科室干警制定了《审查起诉操作规程》,使公诉案件平均办案时间由原来的十几天降至不到五天,同时保证了办案质量。根据追诉工作特点采取的“另案跟踪”登记等措施,使天台县检察院在人口数、案件绝对数较少的条件下,追诉漏罪、漏犯数名列台州市第一。近两年,他又在审查批捕环节,通过察微析疑,追捕漏犯26人,追捕准确率达100%。他先后5次荣立个人三等功,多次被评为县优秀政法干警,是台州市首届“十佳检察官”,2009年被评为浙江省“学枫桥、保平安、促发展”先进个人。
通讯:
铁面仁心宽严济精诚坦荡干城情
——记天台县人民检察院侦查监督科科长余昌岳
“天底下还有这样好的检察官:素不相识、无亲无故的,诉状帮你写,官司帮你打,情理帮你讲,医药费帮你追。”老百姓眼里的他宽严相济,既公正又仗义。
“他呀!加班加点是出了名的。最晚到食堂的就是他。有一天晚上,食堂快打烊了,没有米饭只有菜,他就吃些菜当晚饭。”同事眼中的他是认真敬业、忘我奉献的楷模。
“他在各项工作上都刻苦钻研、严谨勤勉,事业心非常强。”领导眼中的他是办案能手、业务精英。
“他处处为我们着想,生活上关心我们,业务上不遗余力地指导我们,就连搬家也跑来帮忙,我们遇到他真的很幸运。”在单位年轻人的眼里,他是一位集办案理论与实践于一身的行家里手、提携后进的有为前辈。
他就是天台县人民检察院检委会委员、侦查监督科科长余昌岳。
余昌岳一直恪守检察官职业道德,实践着他对公平与正义的不懈追求。从检26年来,所经办案件件是铁案。他常说:“我担心办错一件案,影响人一生”。
敬业精业“活字典”法眼慧眼“追漏逃”
1984年,余昌岳从行政干部岗位调入天台县检察院,半路出家的他,每天都要抽1至2个小时学习法律知识,甚至背诵法条。一些新出台的法律法规,容易产生歧义的地方,他总是把握得十分到位。人家向他请教问题,他给出的答案总是清晰、准确,没有“可能、差不多”这种词语,人称“活法典”。
余昌岳追漏逃的能力在司法界小有名气。2009年12月至2010年1月中旬,余昌岳在涉案人员姓名、住址不详的情况下,通过曲折途径查清犯罪嫌疑人身份,连破三个“无名案”,震动了侦查机关。在今年11月13日至11月21日,短短8天内,又带领科室干警连破了三个无名案。今年以来,这样的无名案已整整破获了12起。在每一个案件的背后,都有他不辞辛劳、深入实地追求公平正义的执着与汗水。
2009年12月,余昌岳受理了一起抢劫案,涉案的五名犯罪嫌疑人中有一个叫“群”的人在逃,其真实姓名、住址不详。余从外围入手,详细讯问同案犯其平日交往的朋友,从中获取“群”的全名,但经查阅户籍资料,并没有发现此人。余昌岳并没有放弃,又到“群”原就读学校查阅原始档案,终于确定其父亲身份,并从家庭户籍资料上,查出“群”的真实名字为周孝仲,最终抓获归案。
2009年11月,余昌岳受理一起盗窃案。犯罪嫌疑人彭小川伙同罗建华(音)6次盗窃电动车,价值2万多元。罗建华在逃,身份地址不详。余昌岳感到,这样的漏网之鱼不抓住,后患无穷。通过详细讯问彭小川,余昌岳注意到一个细节,彭小川交待有一次盗窃前曾与罗通过电话,但已忘了手机号码。并说,罗的手机卡不是自己的,而是其朋友的女朋友的。得到这个线索,余昌岳顺藤摸瓜,最后得知“罗建华”的真实名字为“陈建强”。
来自湖北来凤县的外来务工人员张应祥与同伙,以对方干涉张与一女孩交往为借口,在天台县某镇农村合作银行门口,用刀将杨某等两人砍伤,其中一人构成轻伤。侦查机关的案卷显示其同伙为“徐涛”,真实姓名不清,来自贵州。在讯问中,张交代“徐涛”曾在坦头“大发”橡胶厂上班,余昌岳马上带领干警到该镇实地调查,发现只有“大华”橡胶厂,没有“大发”,原来是湖北口音有误。但翻阅工资名册和工商保险名单,均没有查到“徐涛”。后被害人提供了一个重要线索,“徐涛”与该厂某人有亲戚关系,几经周折,终于查实“徐涛”来自重庆,真名徐鹏程。
一年内连续破获这么多起“无名案”,政法机关的办案干警都说要学习余昌岳同志认真负责、锲而不舍的敬业精神。仅近两年,他在审查批捕环节,通过察微析疑,共追漏犯26人,有力地维护了法律的严肃性。
春风化雨仁心道刚正严明和悦情
在严格执法,不让犯罪分子逍遥法外的同时,余昌岳更是不遗余力地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以关爱之情挽救每一位可以依法从轻的犯罪嫌疑人,尤其是未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
两年前的6月,余昌岳承办了一起故意伤害案。某职技校发生了一起在校生群殴事件,在校生许某用匕首刺伤了同学裘某的腹部和姚某的肩部。细心的余昌岳审查中发现许某还未满16周岁,根据《刑法》规定,未满16周岁只有造成重伤后果才负刑事责任。余昌岳细阅案卷,发现裘某的伤是“胃壁刺伤”,而根据有关规定,只有刺透(贯穿全层)内脏器官才构成重伤,遂将公安机关法医的重伤鉴定结论提交台州市检察院技术处法医会审,重新鉴定为轻伤,依法对许某作出不批准逮捕决定。后来此案经过复议、复核,仍维持不捕决定。
许某被释放后,对裘某和姚某的医药费却没有赔偿。余昌岳受检察长委托出面调解此案的民事部分。腊月年关,余昌岳到许某家上门调解。许母开着一家早点摊兼卖茶叶蛋,正拥着被子坐在床上午休,为逃避赔偿责任,她见了余昌岳既不招呼,也不让座,还说儿子是“牢监坯”,他的事情不管。而当外面有人喊“买两个茶叶蛋”时,却箭一样下床了。见此情景,余昌岳苦笑着说:“看来检察官还不如两个茶叶蛋啊。”
但许母的撒泼并没有难倒余昌岳。他一面为裘某和姚某写好诉状准备上法院诉讼,一面通过当地村干部给许某家传话:如果年底之前不把钱赔清,别想过好这个年。许某那边慌了,不得不备齐现金,于腊月二十五、二十六日分别与裘某、姚某达成协议,一次性赔偿医药费、误工费等损失12200元、4700元。
民事调解结束后,三方家长对余昌岳都很感激。裘某家自从儿子出事后,已经两年没放鞭炮,拿到赔偿金喜出望外,过年时特意放了几个大鞭炮。裘某母亲说:“想不到世上还有这样的好心人。”
余昌岳做事情就是这样细致入微。他曾经为搞清一位盗窃案犯罪嫌疑人介于十六岁上下的年轻人,出生年月是农历还是阳历,与年轻干警一起,三次翻山越岭2个多小时,到偏远山区核实,确定杨某未满16周岁,退回公安做出撤销案件处理。他曾经深入学校、家庭调查,在中考前几天对一位涉嫌强奸(未遂)、原本优秀的中学生作出不捕决定,让他没有失去中考的机会……
近年来,余昌岳帮助二十多名失足少年走上了正确的人生轨道,每逢重大节日他总会收到或接到曾经帮助过的失足青年的来信或电话,给他报喜,关心他的身体状况,为此他感到满足,从中也体现办案政治、法律、社会三个效果的统一。
男儿淡泊因有为浩然坦荡话无私
余昌岳是台州市首届十佳检察官,2009年被评为浙江省“学枫桥、保平安、促发展”先进个人。从检26年来,先后5次荣立个人三等功,多次被评为县优秀政法干警。无论是担任民行科长、法纪科长,还是公诉科长、侦查监督科长,在四个岗位争创四个第一,所带领科室业务工作考核处于省、市前茅,多次被评为检察工作先进集体。
优秀是一种习惯。余昌岳那种敢为人先、勇争第一,对每一份工作都高标准严要求的精神,贯穿了26个春秋。他说:“我不争荣誉,但要创一流。”
1998年5月,县检察院民事行政检察科成立时,余昌岳受命第一任科长,即创出赶超基础良好的路桥区院取得全市第一的好成绩。1999年12月,余昌岳调任法纪科(反渎职侵权局的前身)任科长,第一年就与科里同志办出3件渎职侵权案件,在全市业务考核中排名第二名,第二年立案4件,排名全市第一。2002年3月,调到公诉科任科长后,他带领全科室同志深入调研,制定了《审查起诉操作规程》,明确了承办人原籍回避制度、办案期限等,使公诉案件平均办案时间由原来的十几天降至不到五天。此经验在全市得到推广,许多省市院纷纷来人来函取经。而他根据追诉工作特点采取的“另案跟踪”登记等措施,使天台县院在人口数、案件绝对数较少的条件下,追诉漏罪、漏犯在全市最多,总结出的《三个本子规范纠正漏诉》经验被高检院转发。
2006年余昌岳又被安排到侦查监督科任科长后,在该科除一名内勤外其他3名都是50岁以上老同志的情况下,团结拼搏,不断刷新科室成绩,当年获全市第二名,2007年获全市第一,2008年获全省同类检察院第一名,2009年全省同类院第四名。2009年以来,余昌岳带领并亲自参与承办审查批捕案件281件396人,立案监督19件33人,无一错案发生;追捕漏犯(漏罪)26人,追捕准确率达100%,所追捕的漏犯最高刑期为16年。
余昌岳工作上高标准,生活上低要求,淡泊名利,妥善处理工作与家庭关系,也从不因业务能力强、有资历而摆资格。他为人和善,非常关心年轻同志的成长,通过他的悉心指导,与其共事过的6名干警都通过了司法考试,成为各科室的业务骨干。他很少涉足娱乐场所,遇有当事人吃请,总是婉言谢绝,从未收受当事人礼物,做到“常在河边走,就是不湿鞋”,以自身良好形象感染影响身边的同志,以自己的实际行动展现了一位新时期优秀检察官的道德风范。(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