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12月23日讯瑞安市某保健院母婴健康中心主任吴某,3年里在医疗器材采购中吃回扣38万元,昨日被瑞安法院以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10年,没收非法所得38万元。
吴某是该保健院以人才引进方式从黑龙江调来的。2008年,吴某受命筹建母婴健康中心,并于2009年任主任。筹建期间,中心准备开设产后康复、婴儿游泳、婴儿抚触等业务,需采购相关设备。吴某外出考察后,推荐了一款“神经肌肉刺激治疗仪”。之后,吴某便开始与该品牌治疗仪在浙江的代理公司、杭州某医疗器械公司余某(另案处理)进行“技术合作”。
瑞安法院透露,吴某与代理商商量好,一台神经肌肉刺激治疗仪给回扣3万元,一个探头、康复器给40元,一瓶精油给20元,一包电极片给5元,另外其他一些小耗材也都有回扣。
法院查明,从2008年下半年到2010年,该医院向余某公司购买了总额约180万元的设备及耗材,吴某吃回扣获利38万元。庭审中,吴某称,她现在的工资比原单位高很多,但自己身患绝症,拿回扣是为了给孩子“留底”,让家人生活更好。(据温州日报 荣恩 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