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天,派出所接辖区银行报警,有人在银行ATM机旁边张贴带有110标识,宣传无抵押贷款的小广告。派出所提醒市民,这种广告,公安机关并不知情。请大家注意防范。
发送人:采荷派出所
发送时间:2011.01.12
14:35
前几天,庆春路上一家银行里有人报警,在银行柜员机旁边发现一张可疑广告,从广告内容看,显然是借“宣传110”,在做“无抵押贷款”的宣传。
采荷派出所民警接警时发现,这张广告分上下两部分,上部分最上端打着“公益广告请勿撕毁”字样,然后是警徽,还有“危难时刻迅速报警110”字样,下面一部分写着“无抵押贷款无需抵押担保无需贷前费用费率评分评级银行放款程经理1515802××××”。
报警者曾打电话给这个程经理,接电话的是个女子,自称她就是程经理。
报警人当时说:“我想咨询一下,开始看到广告,以为是派出所贴的,有点不相信。”一听这话,程经理马上说:“我们是正规的公司,我们公司名字叫‘××汇才’,你可以到我们网站上去看看。我们在全国有很多分公司的,在杭州也有两家。我们这样做总比贴小广告好,而且,这样做人家容易信任。也能美化环境。”说到这里,程经理着重说了一句,“这只是我们的一种营销手段。”
采荷派出所民警说,不管怎么说,这家公司用这种方式张贴广告是不妥的。一、张贴关于公安机关或110的标识、标牌,必须经过公安机关备案;二、按城市管理有关规定,张贴广告,必须经过城市管理部门批准;三、重要一点,为防止诈骗案件发生,公安机关曾和金融机构联合发文,在ATM机附近严禁张贴任何形式的广告、标识、标牌。
后来民警发现,除了ATM机旁有这样的广告,采荷的一些小区也张贴了类似广告。
上网搜索“××汇才”,确实有这么一家小额贷款咨询公司,总部在北京。这家公司的资质,目前警方并不清楚,而且在这张广告上,并没有标出这家公司的名称,广告是这家公司的公司行为,还是个人行为,也不是很清楚。
民警提醒,这种广告,张贴前,公安机关并不知情,目前,对这家公司的性质,也不是很清楚。希望大家有需贷款时,一定要慎重。
至于张贴者的行为,警方正进一步调查。
据都市快报 通讯员 杨蔚 记者 严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