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8岁的李达曾是乐清市农村合作银行南岳分理处主任,年轻有为。但在去年8月10日,一个同龄人的生命却因他而消逝。当晚7点多,李达聚餐时喝了不少酒,开车回家遇到交警查酒驾时冲卡,把正在值勤的协警赵海峰撞死。经检测,李达属醉酒驾驶。
昨天上午,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李达被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判处有期徒刑12年。事后李达认罪态度好,亲属支付了赵海峰所有的治疗费,交了52万元赔偿,所以从轻处罚。
(据都市快报 通讯员 钟轩 记者 甘凌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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