几天前,上城法院传唤一名女当事人到法院做询问笔录。
女子30多岁,杭州人,很漂亮,歌也唱得好,自称上过央视春晚。
法官问她,为什么前几天开庭时没有出现。
“实在不想再碰到我的前男友……”女子低头说。
原告是女子的前男友,一个在江苏做服装生意的小老板。两周前,前男友告她欠钱不还。
前男友30多岁,江苏人,身高1.8米,鼻梁上架副眼镜,长相斯文。
开庭那天,女子委托律师出庭。
前男友说,2008年他邂逅了来江苏旅游的她,两人一见钟情,女子频繁跑到江苏和他相会,两人感情迅速升温。
“她已经离婚了,我也快离了。我以为会和她过童话里王子与公主般的幸福生活,没想到却是错综复杂纠缠的开始。”
前男友说,2009年底,女子哭着跑到江苏,说家人欠了一大笔债,向他借40万,可是他只是个小老板,没有这么多钱。女子每天以泪洗面,他犹豫了好久,最后从朋友那里借了40万给她。为表示感谢,女子主动把自己的房产证放在他这里,这是位于杭州萧山区的一套小房子。
“我可没有主动给他,是他跟我要的。”女子后来对法官说。
2010年年底,前男友离婚,却没有和女子在一起,反而提出了分手。
“我和她缘分尽了。”前男友说,分手当天,他向女子讨要借款,女子断然拒绝,说这是她应得的,是她的青春损失费。
前男友把女子的房产证给了当初借钱的朋友,朋友一查,房产证早就被女子挂失,房产证号都已经变更了,再打女子电话,她从此不接。
法庭上,前男友出示了银行转账凭据,以及一段录音,说是向女子追债时录下的。
录音中女子说:“以前我给你看的那段春晚录像,你看了没有?你找没找到我在哪里?感觉怎么样啊,漂亮不,唱得好不好?”
前男友连连附和,最后问了一句:“那个××又来催我还钱了,你要不还了吧?”
女子很含糊地说,知道了。
女子的律师说,40万元的转账并不是借款,只是女子帮前男友转了一下账,女子并没有动过这笔钱。但没有出示任何证据。
法院暂不宣判,之后传唤女子到法院询问。
女子的说法和前男友有很大出入。她说自己的确和他好过一阵,但那段时间非常痛苦。前男友当时没离婚,被老婆牢牢掌控,让她压力很大。她的父母也坚决反对这段感情。“他的确给了我40万,但是之后我也陆陆续续还给他20多万……”
此案还在进一步审理中。据都市快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