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07月28日讯
“这几天,合作社正商量村里连片190多亩地的流转开发。”昨天,文成县巨屿镇方前村农村土地合作社理事长苏孝财向记者透露,该村试点“地改”成立的土地合作社,已有农业开发项目上门洽谈。记者从市工商局获悉,该合作社是我市首个农村土地合作社。
今年以来,文成县率全市之先完成乡镇行政区划调整及村级组织设置改革工作。与此同时,涉及统筹城乡综合配套改革“三分三改”中的“地改”一项,也在该县巨屿镇方前村开展试点。成立农村土地合作社,鼓励农用地在权属性质不变、用途不变、量质不变的前提下进行流转,促进农村土地规模化、产业化经营,正是“地改”的题中之义。
据了解,经前期自愿入股登记,文成县巨屿镇方前村的596户村民以土地承包经营权作资入股,于本月初组建了方前村土地合作社。合作社以“民办、民营、民受益”为原则,是从事土地生产经营、流转服务及受益分配的农民合作组织。目前,该合作社入股土地面积为473.52亩,占全村土地面积的90%以上,共分450股,每股1.0523亩,超过或不足1.0523亩的按比例折算。
“土地合作社的运营与一般公司类似。”苏孝财向记者介绍,除制订章程,成立理事会、监事会外,社员代表大会作为合作社最高权力机构,对社员的土地开发规划等重大决议有审议和批准权。“正在商谈的农业开发项目,必须得由社员大会拍板。”苏孝财表示,在项目谈妥后,合作社通过土地发包、租赁及经营收入,社员凭《社员证》就能拿到红利。
“自己种地赚不了几个钱,让合作社把地租给别人开发,自己收租金就好。”该合作社社员刘小云向记者介绍,尽管还没收到“租金”,但村民们都很期待这样的合作模式。巨屿镇副镇长朱应军表示,由于当地村民中青壮年多外出务工,土地开发利用率不高,甚至出现抛荒现象。建立土地合作社这一平台,能让村里的土地流转方式更灵活,产出的效益更大,也能为进城入镇的村民,消除村土地资产流失的顾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