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登记处90%的人是来加名字的。”17日,一条图文并茂微博引来跟帖无数。自12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三)》(以下简称“《解释》”)以来,在网络上已经引发了激烈的口水仗,这条微博的发布更是一石激起千层浪。
《解释》才出台已收到立竿见影的效果?昨日,记者前往市房管局实地调查发现,现场并非网络上所说的人满为患,相反,自周一以来,杭州只出现过7例夫妻共有权变更登记。
当“为房而婚”已成往事
8月12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了《解释》,并从13日正式实施,条款涉及房产分割等热点问题。
《解释》中明确规定,婚后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房子为不动产,且产权登记在自己子女名下的,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解释》一出,各方观点让你不想关注都不行:“你的、我的分得很清,婚姻成了AA制,行了就搭个伙,不行就各走各的。”“从此老公成房东”“乐了地产商,愁了丈母娘”“还是自己买房靠谱”……很多人感叹:为房而婚的时代已成过去,往后给儿子买的房,儿媳没有份;同样,给女儿买的房,女婿也没有份。
杭州目前只出现过7例
《解释》出台以后,确实如微博上所说去杭州市房管局办手续的人中有9成以上是来添加名字吗?添加名字的程序又是怎样?
昨日下午2点半左右,记者来到市房管局的三楼办证大厅,现场不到百人,并没有微博上所渲染的火爆场景。
记者以办理夫妻共有权变更业务的身份咨询时,工作人员介绍说,办理程序和需要提供的材料没有太大差别,都需要夫妻双方一起来办理,都需要提供双方个人身份证、结婚证和三证。但时间上稍有差异,婚后购房的夫妻办理,可当日立取,而婚前购房的,则要等11个工作日之后才能领取房屋所有权证。
在大厅入口,记者采访到前来询问“如何添加名字”的张女士。她告诉记者,首付款和按揭均由两人共同承担,但房子是在婚前买的。“那时候结婚证还没领,如果房产证上要写两个人的名字的话,还得去公证,非常麻烦,于是只写了他一个人的名字。”张女士说,之前一直没觉得有什么不妥。但《解释》出台以后,她开始不“淡定”了,“还是把名字加上去,会比较踏实。”
记者询问“近日办理此项业务的人数多不多”,工作人员表示,多种房产业务都集中在大厅内办理,难以统计。但总的人数没有太大变动,《解释》出台之前,办证大厅的人流量也大抵如此。
随后,记者采访到产权管理中心交易登记处的副处长李伟。她翻看具体数据后告诉记者,从8月15日截至昨日下午,杭州市夫妻间变更房屋产权的业务共有7例,与司法解释三出台前的数据相差无几,并没有明显波动。
李伟说,其实这不是一项新的规定。自2004年3月开始,杭州就有规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办理房产证时,都要求根据夫妻双方到场共同约定,进行登记。她认为,这是《解释》在杭州影响并不大的最重要原因之一。
律师提醒:
要有意识地共同承担固定资产费用
对于目前杭州是否有离婚案子涉及到新出台的司法新解,记者咨询了浙江六合事务所的律师姚建彪。姚律师表示,目前没有接到这样的案子,只是有两三位客户来电咨询。
姚律师认为,《婚姻法司法解释(三)》并不算是新规定,这与浙江之前一直在执行的《物权法》没有太大差异。而对于以上张女士这样的情况添加名字,他深表赞同:“这样的做法非常理智,可以避免纠纷。因为真正到出现矛盾之后再来求证房屋归属权的时候,就很麻烦了。”此外,他提醒夫妻关系的任何一方在平时都不要只添置日常生活用品,房子等固定资产的费用一定要有意识地承担。据每日商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