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08月19日讯
我市保障性住房建设进一步提速,昨天记者从市建委住房保障局了解到,截至8月10日,全市已开工建设各类保障性安居工程7765套、68.98万平方米,按套计算占年度目标任务的68.3%。下一步将建立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倒逼机制,全面推行工程质量终身负责制,保证保障性安居工程的建设进度和质量安全。
今年,省政府下达给我市的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任务包括经济适用房建设、公共租赁房建设、廉租房建设、旧住宅区(危旧房)改造、城中村改造和限价商品房建设,总量共11366套,建筑面积为83.14万平方米。目前全市已开工建设各类保障性安居工程7765套、68.98万平方米,按套计算占年度目标任务的68.3%。
其中,开工建设经济适用房1650套、12.18万平方米,按套计算占年度目标任务的60.9%;开工建设公共租赁房(含人才公寓、农民工公寓)2613套、12.2万平方米,占年度目标任务的66.7%;开工建设廉租房301套、1.55万平方米,占年度目标任务的66.7%;启动旧住宅区(危旧房)改造2072套、20.35万平方米,占年度目标任务的61.9%;启动城中村改造681套、19.6万平方米,占年度目标任务的107.2%;开工建设限价商品房448套、3.1万平方米,占年度目标任务的149.3%。
“城中村改造和限价商品房建设已提前完成全年任务,其他任务完成率大多在六成左右。”据市住房保障局有关人员介绍,年内新增400户廉租房保障的目标任务,截至7月27日已受理197户廉租住房申请,目前还在陆续受理中,计划于四季度将符合条件的申请家庭纳入保障范围。综合我市前7个月的保障性安居工程推进情况,还存在开工建设进度不平衡、要素保障不全面等问题,进度快的项目开工建设比例已超额完成,进度慢的刚过60%。
按照中央和省里提出的9月底前80%项目开工建设、11月底前全部开工的目标,下一步我市将狠抓工程进度、环境配套、监督检查等工作,保证具备开工条件的项目尽快开工、进入施工阶段的项目加快建设。同时全面推行保障性安居工程质量终身负责制,严格实行项目法人责任制、工程合同管理制、建设监理制,把好工程招标关、设计审查关、材料进场关、竣工验收关,确保保障性住房质量安全。值得一提的是,今年7月1日后竣工的保障性住房项目,都要在明显部位设置永久性标牌,载明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等工程质量责任主体、责任人以及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向社会公示,接受群众监督。
另外,我市还将进一步加强保障房准入、申报、审核、公示以及退出等环节的制度建设,确保保障房分配过程公开透明,分配结果公正公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