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金华12月25日讯 2012年元旦、春节即将到来。为切实做好节日期间党员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工作,市纪委、监察局日前下发《关于做好2012年元旦和春节期间党员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和厉行节约工作的通知》,就党风廉政建设提出具体要求。
《通知》要求,节日前各级党组织要组织党员领导干部联系个人思想实际,普遍开展一次纪律教育活动,认真组织学习中央、省和市出台的关于廉洁从政、制止铺张浪费等方面的纪律和规定,提要求、打招呼、敲警钟。《通知》明确指出,不能违反规定收送礼金和各种有价证券、支付凭证;不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以及旅游、健身、娱乐等活动;不用公款搞相互走访、相互宴请、相互送礼、大吃大喝等活动;不以拜年、走亲访友之名搞拉票、贿选等违反换届选举纪律的活动;不以各种名义滥发奖金、津贴、补助和实物;简化喜庆活动程序,减少不必要的支出,坚决防止违反纪律规定问题的发生。
《通知》强调,各级党组织和领导干部要切实增强群众观念,认真解决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节日期间要深入群众、深入基层、深入实际,多做为群众雪中送炭的好事、实事。要采取有力措施,加大工作力度,继续认真解决群众反映的问题。
《通知》要求,各级党组织要把节日期间加强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和厉行节约作为党风廉政建设和预防腐败的一项重点工作,研究制定具体措施,认真抓好落实。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顶风违纪的,要发现一起查处一起;不但要追究当事人的责任,还要追究有关领导干部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