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民政局主要领导走访杭州市儿童福利院。
2011年10月20日,杭州市第二届社区工作者节庆祝大会在杭召开。
浙江日报讯去年,在杭州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杭州市各级民政部门以“十二五”开局之年为契机,以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为动力,突出重点,开拓创新,全面推进,各项工作任务圆满完成,杭州市民政工作整体水平进一步提高。
以“十二五”开局之年为抓手
全面完成各项规划编制工作,明确了“十二五”发展目标。编制了《杭州市“十二五”民政事业发展规划》以及老龄事业、社区建设、社区服务业发展、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等“十二五”专项规划,配合杭州市规划局制定《杭州市养老设施布点规划(2011年-2020年)》,配合杭州市发改委制定《杭州市养老服务设施建设三年规划》,并正式发布,为推动杭州市“十二五”民政事业发展提供了行动指南。
有序推进项目建设,为民政事业发展夯实了硬件基础。“十二五”时期,杭州市本级计划建设9个项目,总投资19亿余元,其中杭州市第三社会福利院和杭州市军队离休退休干部服务管理中心大楼为在建项目,按照规划确定的进度,目前进展顺利。5000张床位市区联建的大型养老院正在积极筹建。杭州殡仪馆完成主体修缮工作。滨江、桐庐、淳安、建德、富阳等地积极筹划和推进项目建设,取得了较好进展。
加强民政理论研究,为民政工作整体水平提高提供了理论指南。各级民政部门围绕加强社会建设、创新社会管理的新要求,深入调查研究,加强与科研机构合作,共同研究民政工作中的新问题、新情况,不断从工作中总结规律,以理论创新带动实践创新,取得了丰硕成果。杭州市民政局牵头完成的《城市社区社会组织在社会管理中的地位和作用》获民政部2011年“中国社会组织建设与管理”部级课题三等奖。在2011年度浙江民政论坛上,杭州市民政局《养老服务定价机制研究》获一等奖,余杭区民政局《社会管理创新视角下农村社区公共服务研究》获二等奖,杭州市研究成果位居全省前列。上城区研究制定并实施了一系列民政公共服务和管理规范,被民政部列为第一批“民政范围管理标准化建设试点地区”。
加强民政法制建设,不断提高依法行政水平。制定了《杭州市民政系统2011~2015年普法教育依法治理规划》,全面启动实施“六五”普法规划。组织开展全市民政系统行政执法案卷专项检查,规范行政执法文书。严格执行《杭州市民政局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暂行办法》,继续深化说理性行政处罚工作,规范统一区、县(市)民政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杭州市民政局被民政部评为全国民政系统“法制宣传教育成绩突出集体”,被省委、省政府评为“全省法制宣传教育先进单位”。
以统筹城乡养老服务为重点
加大投入力度,适度普惠型社会福利体系初步形成
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进一步加强。杭州市委、市政府召开了全市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推进会,出台了《关于加快推进养老服务事业发展的意见》实施细则。建立了杭州市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联席会议制度,定期研究推进养老事业发展。在杭州市西湖区召开的全省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推进会上,分管民政工作的副省长高度评价杭州市养老服务工作“全国示范、全省引领、突飞猛进、势如破竹”。西湖区平均每百名老人养老床位数达到4张以上,提前完成“十二五”规划目标。建德市在全省率先出台了养老产业发展规划。富阳市积极推行慈善资金资助居家养老服务的模式,得到杭州市委领导的充分肯定。
农村居家养老服务积极推进。杭州市委、市政府召开推进城乡统筹农村居家养老服务工作会议,出台了《关于推进城乡统筹农村居家养老服务工作的实施意见》,进一步加大城乡养老服务事业发展的统筹力度。着力加强农村居家养老服务设施建设,新建农村老年食堂266家,超额完成年度目标任务,农村居家养老服务向生活照料、精神慰藉等多种形式发展。
养老服务“两标准两办法”完成试点。制定出台了《杭州市社区(村)居家养老服务标准》、《杭州市社区(村)居家养老服务需求评估办法》、《杭州市养老服务标准》、《杭州市国办养老机构准入评估办法》,在全省率先推行统一的养老服务标准,确保社会福利资源的公平使用。“两标准两办法”在西湖区完成试点,已在主城区全面推广,得到了民政部社会福利和慈善事业促进司的高度评价。
老龄工作扎实开展。出台杭州市统一的80周岁以上普惠型高龄津贴政策。调整60~69周岁老年人公交优待政策,大幅度提高了优惠待遇。杭州市有1139个农村老年人协会开展“银龄互助”活动,建立起低龄健康老人结对帮助高龄、病残、空巢老人的“以老助老”志愿服务模式。做好农村基层老年人协会领导班子换届工作,及时组织培训。积极创建“老年电大市级示范教学点”,老年人平均入学率居全省前列。
养老服务机构管理服务水平进一步提高。开展养老服务技能培训,杭州市培训养老护理员(助老员)1500余名。举办了杭州市第二届养老护理员职业技能竞赛,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会同有关部门将城镇“三无人员”纳入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三无人员”集中供养率保持在99%以上。制定下发了《关于开展杭州市农村五保供养服务中心规范化建设与等级评定工作的通知》,及时组织法人培训。农村五保对象集中供养率达到96.5%。
以改善民生为目标
不断完善各项制度,民政对象合法权益得到有效保障
城市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和收入认定工作有序推进。提请杭州市政府公布了《2011年城市低收入认定标准》。城市低收入家庭信息核查系统已成功接入9个部门168个涉及家庭收入和财产的基础信息,形成了信息网络“二级核查、三级审批、四级监管”的居民家庭收入认定体系。富阳市被民政部确定为全国第二批城市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试点单位,其他区、县(市)及时出台了实施办法。中央电视台在《新闻联播》等栏目连续报道了杭州市的创新做法。杭州市被民政部确定为“全国首批城市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示范单位”。
社会救助政策不断健全。会同市有关部门印发了《关于加强农村社区(行政村)社会救助站建设的意见》,明确了社会救助工作人员配备、工作职责和经费保障等要求,进一步加强村级帮扶救助站和灾害信息员队伍建设。为进一步完善分层分类救助相结合的社会救助管理机制,杭州市政府出台了《杭州市城乡居民临时救助办法》和《杭州市困难家庭救助管理办法》。市区和五县(市)再次提高城乡低保标准,市区提标后的农村低保标准达到了城镇的86%。
减灾救灾综合能力明显提升。及时成立了杭州市减灾委员会。扎实开展防灾减灾知识宣传,举办了省、市、区三级民政部门联动的“5.12”防灾减灾知识大型广场宣传主题活动。杭州市培训、鉴定村(社区)灾害信息员1313名。积极开展综合减灾示范社区创建活动,有40个社区被国家减灾委评为全国综合减灾示范社区,34个社区被省民政厅评为全省示范社区。
优抚安置保障服务进一步完善。继续调整各项优抚标准,提高优抚对象生活水平。深化退役士兵安置改革,全市城镇退役士兵、转业士官自谋职业率分别达到99%、59%,农村退役士兵继续实施城乡一体化安置。杭州市政府办公厅印发了《杭州市退役士兵职业技能教育培训工作实施办法(试行)》。顺利完成军休干部接收安置任务,首批军休房改经费发放平稳有序。积极组织军休干部开展庆祝建党90周年系列活动,举办了军休系统文艺演出。编制了《杭州市军队离休退休干部安置管理工作手册》,促进接收安置规范化。
儿童福利工作进一步加强。大幅度提高孤儿生活费标准。完成机构孤残儿童、社会散居孤儿及贫困家庭儿童信息系统的信息录入工作,与全国儿童福利信息管理系统对接。
慈善事业与福利彩票发行态势良好。召开了杭州市慈善总会第三届理事会第二次会议和全市慈善工作会议。以农村地区和外来务工人员帮扶工作为重点,开展了涵盖面广、形式多样的慈善救助活动。杭州市发行各类福利彩票15.93亿元,再创历史新高。杭州市福彩中心开展“杭州福彩帮帮帮”等帮扶救助活动,扩大了福彩影响。
以打造“全国社区管理和
服务创新实验区”为契机
提升管理服务水平,城乡基层社会管理基础进一步夯实
社区服务进一步提升。去年10月份,民政部批复确认杭州市为“全国社区管理和服务创新实验区”,杭州市委、市政府召开了全市动员大会,出台了三年行动计划,明确了目标任务。开展年度社区服务业发展工作“最受欢迎项目”和“优秀品牌”评选活动,积极引导全市社区服务项目多样化发展。上城区共建、共治、共享的“333+x”社区大服务体系被民政部确定为中国和谐社区“上城模式”。下城区“66810”为民服务体系、江干区“责任社工数字管理系统”和社区建设第三方评估、西湖区社区“三全十服务”工作制等创新做法和经验,得到上级民政部门的充分肯定和推广。拱墅区实行撤村建居社区与城市社区“资源共享、信息互通、优势互补”,促进了社区建设统筹健康发展。
和谐社区建设不断深化。会同有关部门举办全市第八届邻居节,促进了社区邻里和谐。开展“满意社区”创建活动,培育居民认同、群众满意的精品亮点社区。评选“杭州市和谐社区建设2000~2010年度十件最具影响事件”以及社区建设十大创新项目,全面展示了杭州市社区建设整体水平和丰硕成果。举办杭州市第二届社区工作者节,增强了社区工作者的凝聚力。会同有关部门调整市区社区专职工作人员的工资福利待遇,社工待遇进一步优化,工作积极性进一步提高。
杭州市第九届村委会换届选举工作圆满完成。认真组织新颁布的《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宣传培训,精心制定换届选举方案,深入一线加强工作督导,及时研究分析并解答换届工作的疑难问题,建立进度通报制度,适时组织工作交流。换届选举中,村民参与热情高涨,选举工作日益规范。全市2081个村中,登记选民参选率达96.1%,“自荐直选”的村占99%。新班子村委会成员年龄、文化和性别结构有较大改善,村干部的素质明显提高。深入推进农村社区建设,提前一年完成全部乡镇社区服务中心的建设任务,并建成村级社区服务中心416个。
社会组织培育发展取得新成绩。积极做好社会组织“创先争优”活动指导工作,杭州市社会组织在服从大局、服务社会中的作用明显增强,党的组织和工作覆盖率明显提高。开展2010年度和2011年度社会组织评估,有67家社会组织获得AAA以上等级。积极组织社会组织进“市民之家”开展了300余场(次)公益活动,内容丰富,形式多样,扩大了社会组织参与公益活动的影响力。积极引导行业协会发挥作用,已建立9项杭州都市经济圈行业协会联席会议制度。召开了杭州都市经济圈民政局长第一次联席会议,建立了杭嘉湖绍四城市民政工作交流合作机制。
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积极推进。制定杭州市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中长期规划,启动实施社会工作人才“525”培养工程。上城区、下城区被评为全国第二批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试点示范区,杭州市社会福利中心被列为试点单位。
以创先争优为载体
全面完成各项目标任务,民政工作整体水平不断提升
全国双拥模范城检查考核顺利通过。检查考核总分名列全省首位。
殡葬改革进一步深化。杭州市实现殡葬惠民政策全覆盖。杭州市政府召开了全市殡葬改革工作会议,全面启动“三江两岸”沿线坟墓整治工作,各项坟墓治理和生态墓地建设任务全面完成。余杭区新建了6万个格位的骨灰存放大楼,实行骨灰室内集中存放,有效整合了殡葬设施资源。杭州市民政局被民政部评为首批全国殡葬改革示范单位。
区划地名管理不断规范。开展第二轮行政区域界线联合检查和深化平安边界创优工作,萧山区和富阳市在全省率先开展了界线毗邻乡镇互签平安边界协议活动。余杭区、桐庐县、临安市顺利完成了部分乡镇(街道)的行政区划调整。全面实施《杭州城市地名总体规划》,在江干区组织开展了乡镇地名详细规划的编制试点工作。完成第二次地名普查第二阶段的市级普查成果验收工作,萧山区试点经验获得民政部的高度评价。完成新版《杭州市地名志》编撰工作。在全国首创并安装试用太阳能地名标牌,受到民政部、省民政厅肯定和群众好评。杭州市被民政部授予“全国地名公共服务示范市”称号。
水库移民扶持力度进一步加大。继续落实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政策,认真做好移民信访工作,有效维护了库区和移民安置区的和谐稳定。
福利企业管理进一步加强。召开了全市福利企业工作会议。继续贯彻落实福利企业扶持政策,开展年检年审,杭州市规范福利企业管理、扶持福利企业发展的做法受到分管民政工作的副省长的批示肯定。杭州市残疾职工投保面继续保持100%,合法权益得到有效保障。鼓励支持福利企业残疾职工积极参加全国第八届残运会,取得了优良成绩。临安市建立福利企业就业信息平台,推动残疾人集中就业,得到省民政厅充分肯定。
婚姻和收养登记管理工作取得新成效。婚姻登记、收养登记合格率达100%。完成全市2004~2010年婚姻登记信息管理系统数据的核查清理并实现与省民政厅联网。牵头会同市有关部门开展公民私自收养清理工作。
救助管理工作有序开展。有效发挥牵头协调作用,落实例会制、巡查制、通报制“三制”制度,圆满完成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和全国第八届残运会期间的专项整治活动。大力做好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工作。认真开展“冬季送温暖”和“高温送清凉”慰问救助活动。
民政队伍素质进一步提高。深入开展窗口单位为民服务创先争优活动,以创建文明机关、学习型机关为载体,加强党员干部教育培训,有效提升了民政队伍素质。全面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制定了《杭州市民政局党委2011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组织领导和责任分工》,切实加强反腐倡廉教育,认真开展“效能亮剑”专项行动,加大监督检查力度,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积极推进基层党组织党务公开,加强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杭州市儿童福利院被授予杭州市“人民满意基层站所(服务窗口)”荣誉称号。
【荣誉榜】
▲杭州市民政局被民政部评为全国民政系统“法制宣传教育成绩突出集体”,被省委、省政府评为“全省法制宣传教育先进单位”。
▲杭州市被民政部确定为“全国首批城市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示范单位”。
▲民政部批复确认杭州市为“全国社区管理和服务创新实验区”。
▲杭州市民政局被民政部评为首批全国殡葬改革示范单位。
▲杭州市被民政部授予“全国地名公共服务示范市”称号。
▲杭州市顺利通过全国双拥模范城检查考核,检查考核总分列全省首位。
▲ 2011年4月19日,杭州市民政局喜获2010年度市直单位综合考评优胜(满意)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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