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01月11日讯 因轻信一条可提供低利率贷款的短信,王先生“赔了夫人又折兵”,最后款没贷到手,自己存在银行里的15万元却到了骗子的手上。王先生将自己的损失归咎于银行失职,并将银行告上了法院。近日,北仑法院开庭进行了审理,驳回了王先生的诉讼请求。
轻信骗钱短信15万元“蒸发”
去年4月20日,王先生收到一条“随时可提供低利率贷款”的短信,正愁没钱的他立刻和对方取得了联系。对方自称是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宁波江北支行的信贷科李科长。听王先生说要贷款50万元,“李科长”建议他在当地的邮政储蓄银行开户,并存入15万元作为保证金。
去年4月25日,根据“李科长”的吩咐,王先生办理了相关“手续”,还将身份证等个人信息提供给他。为王先生所不知的是,远在湖南的骗子“李科长”,用王先生提供的个人信息伪造了一张身份证,并用这张身份证在当地的邮政储蓄银行开了一个账户,随后将该账户作为签约账户办理了个人电子银行服务。
第二天上午,“李科长”来电话催王先生到江北支行办理贷款手续。当天下午,蒙在鼓里的王先生来到江北支行办理了追加签约账户业务。随后等待“李科长”的出现,等了许久不见“李科长”回电话,打“李科长”电话竟然关机了。这下王先生紧张了,他赶紧到ATM机上查询存款余额,发现15万元只剩下了98元。
谁之错?王先生与银行各执一词
事发后王先生马上报了警,并要求银行立即追款。王先生认为,自己并没有转账给对方,而是对方用假证件转走了钱,是银行失职。
银行方面认为,王先生收到了诈骗短信后,轻信了那个“李科长”,并向对方提供了自己的真实身份等信息,还按对方的要求到银行开户,注销、再开通网上银行业务等操作,导致15万元被转走,是王先生自己的个人行为,与银行无关。在双方意见无法达成一致的情况下,王先生将邮政储蓄银行北仑支行告上了法院。
法官提醒:骗术防不胜防需要加倍谨慎
法院审理认为,江北支行当时给王先生办理的是追加账户签约业务,而且王先生在“个人电子银行服务申请表”上也已签了名,所以应依协议履行。银行履行转账义务时只需审查对方的电子银行注册客户号、数字证书及相应密码是否正确,没有审查对方开户是否真实的义务。因此,法院最后依法驳回了王先生的诉讼请求。
审理此案的法官提醒市民,随着电子银行业务的兴起,通过网络方式开展的诈骗行为也越来越多,让人防不胜防,为此市民要提高警惕,不要轻易向他人提供个人的身份信息。
宁波日报 记者 冯小平 通讯员 尚新华 黄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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