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03月29日讯 3月28日中午,网友“兔子爱维尼”发了条微博,反映江北洪塘一小区挂横幅“为维护全体业主利益,对未缴纳管理费业主收取3%。滞纳金”一事。微博一出,立即引起不少网友的关注。网友“无敌小绵羊00”对此很担心:“这么狠?物业费欠了一年多了,这种情况怎么处理啊?”而网友“SFUN-橘子”则调侃:“小区又添‘美景’啊!”
收取滞纳金,到底有没有依据
横幅是小区物业挂出来的,小区业主对此各有各的看法。
业主王先生说,2011年12月,他在小区大门附近看到过一则通知。通知中,物业除了催缴管理费之外,也提到过不缴管理费要收取滞纳金的事情。但他每年都按时缴物业管理费,因此也没在意。如今物业挂出横幅,他认为,为了维持经营,物业让业主按时缴纳管理费是合情合理的。就像信用卡还款一样,时间一到不还钱的,银行就要收取滞纳金。
而业主何先生则认为,物业的收费和提供的服务是要对等的。如果物业是服务到位的,部分业主不缴,物业可通过法律途径进行催讨;如果物业自己没做好,那就是物业理亏了。“物业拉横幅是起到通知作用,但方法上有些不妥。服务没做好,就应该先提高服务,做好本职,让业主满意。对于滞纳金,我之前并没有听说过。但我认为,要缴滞纳金不是物业说了算的,而是要根据国家法律法规的。”
业主陈小姐告诉记者,她以前都是按时缴纳物业管理费的。但在去年,物业没有处理好她家露台玻璃和可视电话安装的问题,因此她今年不准备缴费了。“物业什么时候把我的问题解决了,我再缴费。”
“不缴物业管理费还要收取滞纳金,我也是第一次听说。但给我感觉就像是霸王条款一样,这样单方面提出的条件让我很难接受。”陈小姐说,现在物业拉出横幅,就像是被逼急了一样。虽然可以理解,但这个方法很不好,是把物业放在了业主的对立面上。即使要作出通知,也应该用更加温和的做法。
不缴物业管理费要收取滞纳金,到底有没有依据?记者咨询了浙江红邦律师事务所的姚善挺律师。姚律师说,滞纳金是逾期付款的违约金,是以合同为依据的。如果物业服务合同中有规定,那么收取就是合理的。至于滞纳金的收取标准,业主如果认为3%。过高,则可要求法院或是仲裁机构进行协调。
催缴物业费,宜采用人性化方式
3月28日下午,记者电话联系了小区物业的杨经理。他告诉记者,横幅是3月28日刚在小区东大门拉上的。
“我们出此下策,也实属无奈。小区一共有1600多户居民,没缴物业管理费的有1000多户。”杨经理说,目前,物业的经营状况很严峻。如果业主不缴管理费,没有资金的投入,工作人员的工资发不出,日常的维修维护也就做不好了。
“对未缴纳管理费的业主收取3%。滞纳金的条款,是在前期物业服务管理合同中的第五条第九点。这是有依据的。”杨经理说,去年12月,物业出过通知,将滞纳金的事情在通知中讲清楚了。“但那次业主没有在意,我们这次只是以更加明显的方式进行告知罢了,没有其他意思。”
江北区物业管理办公室的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在物业管理的相关法律法规中,并没有涉及滞纳金的条款。至于滞纳金收取是否合理,还是要看物业服务合同上的约定。“我们也是刚获知了小区物业公司拉横幅的事情。业主按时缴管理费也是应尽的义务,物业公司对欠费业主催缴费,可以以其它人性化的方式。”物业办已经责令小区物业公司将横幅摘下,并要求与业主进行沟通,以人性化的方式处理业主欠费问题。
- 老旧小区伟华苑100%物业费收缴率是如何炼成的?
- 怎么让不缴物业费的老小区接受准物业管理
- 金华'两会"上代表建议 交物业费要物业管得好再支付
- 物管公司换了,以前没交的物业费不会就此拉倒
- 物业费涨价引发业主怀疑 杭州星洲花园"查账"起风波
看浙江新闻,关注浙江在线微信
凡注有"浙江在线"或电头为"浙江在线"的稿件,均为浙江在线独家版权所有,未经许可不得转载或镜像;授权转载必须注明来源为"浙江在线",并保留"浙江在线"的电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