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机构“以血牟利”?
血站称公众可能有误解
有网友称,献血者免费献血,血站向医院收费供血,而医院又卖血给输血者,血站拿献血者的血赚钱。
对于有些网友提出的这种质疑,市中心血站献血者主任卢智勇解释,患者支付的是血液检验、储存等费用,而不是血液本身费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第十四条规定,公民临床用血时,只交付用于血液的采集、储存、分离、检验等费用。”
卢智勇介绍,血液的成本主要来自三方面:一是血液采集耗材,可直接计算到每袋血的主要是献血者的初筛、采血、血液成分制备等过程所需耗材费用;二是各类检测试剂;三是宣传费、纪念品、血液储存费、运输费等。
“为了保证血液的安全性,献血者无偿捐献的血液要经过严格的检测才能入血库保存。献血者献出的血液要经过血红蛋白、丙氨酸氨基转移酶、乙型肝炎病毒表面抗原、丙型肝炎病毒抗体、艾滋病病毒抗体、梅毒实验、ABO血型鉴定、Rh血型鉴定等项目检测,其中同样的项目有些要检测2-3次完全合格,才能用于临床。”卢智勇说。
记者了解到,献血前体检、血液快速检测费,采血袋加上棉球、绷带等相关耗材,血液多个项目的检测费,发放纪念品等费用投入不少;再则不合格血比例占了3%左右,这些血液必须按照规定程序进行报废处理,血液成本已全部投入,但无法收回。各级血站的正常运转如果没有国家的支持和投入,仅靠患者支付的血液成本费是不够的。
卢智勇告诉记者,血站向医疗机构供应血液的价格,是血液的采集、储存、分离、检验等成本,根本不存在血站高价卖给医院的行为,执行全国统一价,每200毫升为220元。血液送到医院后还需要储存等成本,目前到达患者的价格是200毫升血液230元。
无偿献血者能否无偿用血?
无偿献血1000毫升以上,本人终身免费用血
“参加无偿献血,是助人益己的善行义举。”卢智勇这样认为。
根据浙江省实施的《献血法》办法(2001年11月2日省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九次会议通过)的规定:献血者及其直系亲属(父母、子女、配偶)免交临床用血互助金;献血者自献血之日起五年内享受献血量5倍的免费用血,五年后享受献血量等量的免费用血;无偿献血累计达1000毫升以上者,本人终身免交临床用血费用;其直系亲属五年内享受献血量2倍的免费用血。
那么,办理免费用血报销手续需要提供哪些材料?若献血者本人用血报销,需带上《无偿献血证》、身份证及医院的用血收据(原件);若献血者的直系亲属(父母、子女、配偶)用血报销,需带上《无偿献血证》、医院的用血收据(原件)、献血者和用血者之间关系证明(如结婚证、户口簿等),可以到当地卫生局献血管理办公室或者到台州市中心血站办理。
按照献血法规定,如无偿献血者因病在其他省用血,临床用血费用先垫付,然后向献血所在地献血办公室结算。比如说,在台州献过血的外来人员,回到老家后患病用了血,血费报销需要到台州报销,献血者把相关的证件证明邮寄到各县市卫生局或台州市中心血站,工作人员审核通过后,报销费用通过银行转账到献血者的账户。
如大家对免费用血报销手续不是很了解,可以在工作日电话咨询市中心血站,联系电话为8008576895(固话免费),88552600。
“为什么献血者不能在医院内直接免除费用?”记者问。卢智勇说:“目前,还没有免费用血结算的全国联网系统。另外,各地对无偿献血者的优惠政策不同,无法按统一标准报销;献血管理机构对报销者有审核责任,主要审核其是否符合返还条件、票据是否符合规定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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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6月14日是第9个世界献血者日,今年的主题是“每个献血者都是英雄”。全世界将举办各种活动,以感谢献血者的无偿奉献,弘扬献血助人的美德和精神,推动无偿献血工作,动员全社会共同关注、参与、支持和推进无偿献血工作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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