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07月24日讯 昨天晚上,海曙、江东、江北等地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紧急出动,对徐家漕、惊驾路、沧海路、翠柏路一带的餐馆、夜排档展开检查,全市餐饮业经营织纹螺、河豚鱼大检查序幕由此拉开。在接下来的一段时间里,全市各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将对织纹螺等禁售水产品展开拉网式排查。
织纹螺(又名割香螺)、河豚鱼这类水产品“鲜里藏毒”,国家明令禁止食用。我市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已多次提醒市民不要食用;前段时间卫生部又下发紧急通知,要求任何食品生产经营单位不得采购、加工和销售织纹螺、河豚鱼。
由于味道鲜美,一些市民心存侥幸以命尝鲜,而一些不法商贩受利益驱使也在销售、加工织纹螺等。今年年初以来,我市各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已对此进行了专项检查,上半年全市依法处理非法经营织纹螺、河豚鱼案件13起。
前天海曙区某夜宵摊发生疑似食用织纹螺中毒事件后,我市各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第一时间组织检查,在前期调查摸底的基础上,对辖区内餐饮单位进行排查,重点检查中小餐饮店和供应夜宵的餐饮单位,禁止经营织纹螺、河豚鱼等有毒有害食品。一旦发现有违法经营行为,将依法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记者从海曙、江东、江北三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了解到,截至昨天晚上10时30分,惊驾路、达升路、白沙码头等“一条街”的餐饮店内均未发现织纹螺和河豚鱼,但白云街道宏通苑附近一餐饮店被查到约2.5公斤织纹螺,目前海曙食药局执法人员已对其暂扣,并将进一步调查;望春街道一无证无照摊贩在被查到销售织纹螺后直接将它们倒入河里,涉嫌阻碍执法,有关部门将对其进行联合取缔。
市食品药品监管局有关负责人表示,下一步将继续加强对我市餐饮行业经营织纹螺、河豚鱼的监管。一是保持依法打击高压态势,加大对餐饮单位特别是各类夜宵店、大排档的检查力度。二是进一步完善机制,督促辖区餐饮单位落实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的责任;三是加大宣传力度,通过多种渠道告知经营户和群众食用织纹螺、河豚鱼的危害性,普及相关知识。一旦发现有人加工、销售织纹螺、河豚鱼,市民可拨打热线96311投诉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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