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杭州8月22日讯 (记者 施宇翔 通讯员 马建利 陈芳) 记者从浙江浦江警方了解到,蒙牛公司驻义乌销售经理王某伙同他人对5000箱临期产品生产日期进行篡改,以达到谋取高额利益的目的。目前警方已将二人控制。
王某,男,28岁,中专文化,江西寻乌人,是一家牛奶公司驻义乌销售经理。赵某,男,21岁,山西汾西县人。
2012年5月份以来,王某伙同赵某以22元/箱的价格分别从浙江舟山、丽水、青田等地收购了蒙牛即将过期纯牛奶和酸酸乳5000余箱,然后二人将这些生产日期为2011年12月24日至28日的临期牛奶重新喷上新的生产日期:2012年5月2日等,之后王某将这些延期的牛奶以42元/箱的价格销售到义乌、浦江等地。
浦江一市民从超市买了这些延期牛奶后,发现牛奶中部分有结块现象,于是要求超市进行赔偿。超市销售人员发现自己销售出去的牛奶确实已变质,只好向客户进行了加倍赔偿,赔偿后,超市经理联系了浦江销售商潘某,要求将这些有问题的牛奶退掉。潘某联系了王某,王某心知肚明,答应潘某可以将所有的牛奶退掉。
潘某将牛奶退还给王某后,心里还是不踏实,这些牛奶已经销售出了很大一部分,明明是保质期内的产品,为何就出现了质量问题呢?他有些后怕,8月3日到公安机关报了案。浦江警方接案后,非常重视,马上联系了质检局,工商局联合进行调查。经调查这些牛奶均为改动了生产日期的临期产品。
调查组的工作人员又马上联系了蒙牛总部,做进一步了解。总部人员说牛奶保质期一般为8个月,过了一半保质期后,产品如果销售不出去,就要折价进行促销,临近2个月到保质期就不能上货架销售。到了和超过保质期的,公司将一律收回进行销毁处理。
调查组人员迅即到义乌找到了王某,面对警方的询问,王某交待了伙同赵某低价收购、改造并销售这些即将过期的牛奶以谋取高额利益的全部过程。
8月6日,王某因延长产品保质期涉嫌生产伪劣产品罪被警方刑事拘留,8月20日赵某迫于警方的压力,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自首,此案还在进一步侦查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