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学期 宁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如何申请就学资助?
2012年08月28日 10:02:29
帮困助学可以这样申报
对于需要认定或是酌情考虑的资助对象,由学生在每学年开学时,向学校提交相关困难证明材料提出申请,由学校党政会议集体讨论决定。学校需通过合适的途径公示一周以上,确认没有异议后,于每年的9月20日前将相关学生信息报主管部门审核。
对于纳入省、市、县各级招生计划的宁波户籍到大市外中职学校就读的学生,学费减免申报程序由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自行制定。户籍在海曙、江东、江北、高新园区的学生,于每年10月,随带中职免学费申报表、户口簿(含复印件)、学费发票(含复印件)和中职学生资助卡(含复印件)到宁波市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地址:宁波市和义路129号,电话:87345556)办理减免手续,经上级部门审核后,再将减免款额划入该生中职资助卡内。宁波日报 记者 陈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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