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瑞安七条政策鼓励“个转企”已有561家个体户升级
2012年10月23日 11:07:45     浙江在线新闻网站

  日前,位于温州瑞安的酿酒个体户戴绍木拿到了新注册的企业营业执照,登记的企业名为瑞安市绍鑫酿造厂。

  放宽登记条件、免收登记费用、实施优惠税率……今年以来,瑞安市工商局出台了《关于鼓励支持个体工商户转为企业的实施方案》,积极营造优质高效的市场准入环境,帮扶个体户走出转型难、发展难等困境,做大做强实体经济。

  561家个体户转企业

  2000年,戴绍木成为酿酒个体户,现工厂占地约一亩,年产黄酒约500吨。

  戴绍木告诉记者,“个转企”政策的出台,破除了个体户管理模式单一、没有法人地位等众多弊端,让他迎来了发展的春天。他说:“像我们从事酿造的都是小作坊,发展局限性太大,如果没有升级为企业就不能进行认证,商品就不能进行包装推销到市场上。”

  记者从该市工商局注册分局了解到,至9月底,全市像戴绍木的绍鑫酿造厂一样从个体户转企业的已达561家。

  七条政策促转型

  个体户纷纷转为企业,这得益于该市在“个转企”政策上推陈出新,突破了门槛高、转型难等政策瓶颈。

  据了解,原来该市的个体工商户转成企业的过程中存在一系列的问题,例如原先的字号、许可证会在升级过程中损失掉,而再次注册、审批的程序非常麻烦。

  为了提高个体户的积极性,市工商局专门出台《实施方案》,提出了7条鼓励扶持政策:放宽市场准入;放松个体工商户升级为企业的前置手续;免收个体工商户转型登记的相关费用;在升级转型办理证照期间保留原个体营业执照,保留期为6个月,在保留期内解决原个体工商户债权债务商标过户、房产土地过户等相关手续;对原个体工商户获得的各种荣誉称号,在登记注册为企业后仍可沿用,相关部门帮助办理过户备案手续;做好个体工商户转型后相关登记服务;对个体工商户转为企业的,若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规定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自2012年1月1日起至2015年12月31日,对年应纳税所得额低于6万元(含6万元)的,其所得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据悉,此次转型的对象包括印刷、旅行社、典当、拍卖行等20类现行法律法规要求必须登记为企业的个体户,也包括利润高、发展空间大、有升级需求的大型商贸、娱乐、住宿、餐饮等行业。

  该局企业注册分局副局长万再光说:“‘个转企’对于优化产业结构、增加就业、扩大税源、稳定社会秩序、推动经济全面发展有着重大意义,现阶段是我市个体户发展不能错过的绝佳时机。”(温州瑞安市工商局)

来源: 浙江省工商局新闻中心  作者: 胡世文  编辑: 楼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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