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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工商四手段优化企业“体检台”环境
2012年10月23日 11:07:45     浙江在线新闻网站

  记者从浙江省工商局获悉,2011年度浙江企业年度检验已结束,据统计,浙江省应检各类内资企业793320户,截至2012年8月31日,全省实际参加年检企业合计743074户,参检率为93.67%,合格率为98.6%。而应参加年检的各类外商投资企业共计27712户,实际参加年检25784户,总参检率为93.04%,通过率为99.76%。据了解,自2008年度起至今,浙江已经连续五年实现网上年检系统网检率100%。各类内资企业已经完全适应网上年检系统,网上年检方式已全面取代传统的手工年检方式。除了全面推行网上年检外,在今年的企业年检工作中,浙江工商部门重点采取四种手段,优化年检作为企业“体检台”的作用,在提升企业年检工作效率同时,也减轻了企业的负担,并为企业健康发展升级提供了有益的参考意见和建议。

  手段一:差别化年检,守信企业免审,违法企业严查

  全省各地工商部门在年检审查、实地巡查、重点监控、问题处置等多方面开展“差别化”年检工作,将年检的全面体检监管工作做实做透。

  一方面对于成立时间较长、经营情况正常、信用等级良好的非重点行业企业,正常、规范申报网上年检的,免予实质性书式审查,直接予以复核、快速通过年检。各地均结合本地企业实际情况,逐年增加申报备案制企业户数。2011年度年检中全省共有21.8万户企业被认定为申报备案制企业快速通过年检。

  另一方面,对于信用等级低、行业风险高、涉及人身安全与健康、社会公共安全与利益、对社会经济秩序产生较大影响的行业企业,或者具有投诉举报、政府有关部门具有抄告信息的企业,开展重点监管,年检审查加大力度,必要时实施实地年检。

  如台州工商依托企业信用分类监管平台,制定差别化年检的具体标准,对注册资本全额缴齐且已正常开展经营活动、不涉及前置许可项目、近三年无违法违规记录、信用监管等级为A级以上的企业,免予实质性书式审查直接快速通过年检。对于信用级别低、纳入年度审计范围和涉及前置许可审批等类别企业则开展重点监管,以实地检查等方式进行严格审查;嘉兴工商则选择危险化学品经营企业、企业登记代理机构这两个关系民生、社会经济环境的行业企业作为当年度的重点审查企业。对全市所有危险化学品经营企业实施主营业务收入项下产品(商品)构成的专项审计报告,明晰企业经营的危险化学品品名和数量、价值及其采购来源。企业登记代理机构则在年检复核时要求提交2011年的注册登记代理企业清单,据此追溯被代理企业注册资本来源及实到情况,进而排查登记代理机构是否存在垫资行为。

  手段二:人性化服务,减轻企业负担

  经过多年工作经验的积累,各地已形成较为固定的宣传、联系方法,以切合本地实际的方式建立与企业沟通的渠道,如通过当地报纸等媒体、各市局门户网站、公告栏、发送手机短信、建立业务咨询QQ群等多种形式,对网上年检申报、数字证书使用方法、办理年检流程等业务规定进行多方面的宣传与服务。今年的年检,全省各地工商部门更以切合本地实际的方式建立与企业沟通的渠道,推行各具特色的人性化服务。

  如宁波工商继续实施上门年检服务,组织年检工作人员对大型的集团公司及其下属机构、企业相对集中的科技园区进行上门年检,实现“六个现场”,即企业现场申报、年检人员现场预审核、现场复核、现场加盖年检印戳、现场发照和现场收取年检费用;杭州江干工商对辖区内大学生比较集中的九堡工业园区实行上门年检,送政策、送服务;嘉兴工商将“争先创优”活动贯穿于年检服务中。对于分支机构众多、营业执照集中管理的企业、集团公司等通过提前预约,集中年检、批量年检。

  同时,今年年检初期,浙江省工商局下发了《关于免征小型微型企业工商注册登记费有关事项的通知》(浙工商财〔2012〕1号),免征小型微型企业的年检费。各地均快速传达落实,严格执行新的收费标准。此外,各地对于企业加入民营企业协会坚决遵守“入会自愿、退会自由”的原则,对已入会企业的会费收取工作一律由各级协会负责,严格杜绝工商干部在年检收费窗口收取会费的现象。据测算,全省免收年检费的企业受惠率达70%以上,免收年检费达2500余万元。

  手段三:精细化监管,监管分级助企业发展

  运用行政指导帮扶规范市场主体行为也是今年年检创新的一个重要方面。年检过程中,工商部门对企业容易出现的问题加强预警监测,做到提前预警、事先引导、主动辅导,运用有效适当的行政指导方式,督促企业及时依法规范,尽可能避免企业出现违法违规行为。据了解,某省属企业年检期间逾期出资,经省工商局行政指导,启动减资程序以及变更出资方式,使出资情况得到有效规范,避免了可能出现的违法情节,避免可能出现的经济损失数百万元。据统计,年检期间仅省工商局就依法督促和规范公司出资12家,涉及金额3亿余元。

  据了解,在企业年检工作中,各地工商机关均按照“先改正后年检”、“先变更后年检”、“先规范后年检”的原则,全面实施以各类行政指导为主的柔性监管方式,对于轻微违法企业,未造成危害后果或主观恶意不大、已及时消除违法状态的,采取发放行政指导书等方式,督促企业改正违法违规行为,全省共计实施各类行政指导26203户次,实施责令改正26639户次。对于情节严重的违法行为,则年检转入实质审查,依法作出处理。据统计,全省各地在年检审查中共发现企业各类问题64936户次,提交虚假年检材料的454户;违反登记事项810户;各类前置许可问题企业11104户次;法定代表人任职资格1318户次。

  如杭州市工商局结合目前中小企业融资难、经营难的实际情况,会同公、检、法等部门召开联席会议共同商讨逾期出资企业的处理模式,并形成了《“两虚一逃”案件处理联席会议会议纪要(五)》,适当扩大免于处罚的企业范围,进一步明确“两虚一逃”案件移送的具体操作办法,对垫资行为产生的串案约定了处理程序。通过联席会议制度,各部门之间协调一致,提高执法效能、降低执法风险。杭州市工商局在年检期间共发现“两虚一逃”企业127家,其他违法企业在调查处理中。

  舟山坚持重点监管与分级监管相结合、规范企业出资行为与解决实际问题相结合的原则对待处理逾期出资企业。在年检审查中重点关注经营规模与注册资本规模有较大差异且应收款项数额巨大的企业、企业登记代理机构代办执照且使用大额现金验资的企业、新设立不久迅速增加注册资本的企业。舟山市工商局在监管中实施有条件的不处罚,即已改正的不处罚、在责令改正期内改正的不处罚、有改正措施并在2012年内能改正的不处罚。但是对于有主观故意的违法出资行为坚决予以处理。对上一年度因逾期出资、两虚一逃、提供虚假材料等违法行为受到处罚的企业实施重点关注和“回头看”,检查改正的实际效果,注重长效监管机制。

  绍兴市在上虞开展对首期零出资、后期出资未如期到位的外资企业“双轨制”约谈工作,如对确实没有能力继续出资的企业,要求其办理注销或变更出资登记;对因特殊原因未能按期出资的企业,要求其提交书面申请,并作出出资时间承诺,待相关部门批准后进行延期出资处理。以诚信、承诺的形式使得外资企业主动改正、尽快足额出资,得到企业的认可、配合,取得良好的社会反响。

  手段四:多元化整治,防范多项企业违规行为

  今年企业年检期间,全省工商系统开展了针对担保企业和各类交易场所的专项整治行动。各地对在册的近2000户从事担保业务的企业进行专项整治和清理规范。据统计,到2012年7月底全省共规范了345户担保企业,另有部分企业仍在办理变更手续过程中;积极配合各级金融主管部门核实查验170户列入整治范围的各类交易场所相关企业。

  此外,各地均结合年检,联合有关部门开展了多项专项整治工作,配合地方政府实施节能减排、退低进高等政策,进一步引导地方经济有序、健康地发展。如杭州市工商局做好与其他相关职能部门的协调配合工作,配合环保部门重点监控涉“三废”的行业,配合技术监督部门重点监控食品生产加工行业,配合贸易部门重点监控再生资源回收行业,配合消防部门重点监控娱乐行业,配合市政法部门重点监控政法机关所属企业等。湖州市工商局局配合市政府开展矿山企业综合整治。根据市政府的要求市局结合年检下发了《关于加强建筑石料加工机组经营企业年检的指导意见》,对已取得工商营业执照从事石料加工的企业,如未经环评审批或虽有环评审批但实际与环评内容不符合的,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责令变更经营范围或者限期办理注销登记,拒不执行的依法查处或取缔。

来源: 浙江省工商局新闻中心  作者: 胡赟、王凌  编辑: 楼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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