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 |浙江 | 民生 | 时政 | 原创 | 即时 | 杭州 | 舟山 | 房产 | 教育 | 健康 | 旅游 | 伊人 | 视讯 | 论坛
收藏本站
+ 案件实录
舟山打击传销案例三(舟山“某夫人”传销案)
2012年10月24日 10:05:50     浙江在线新闻网站

  2009年3月,湖南省郴州市公安局在公安部的统一部署下,成功抓捕了法国某 夫人国际化妆品有限公司总裁何某  等犯罪嫌疑人,摧毁了以何某  为首的“法国某 夫人”非法网络传销组织。2009年4月11日,舟山市工商局根据舟山市公安局提供的案件线索,经分管局长批准,依法对舟山市居民章某  等18人涉嫌组织介绍他人参加“法国某 夫人”化妆品传销活动违法行为分别予以立案查处。

  2009年5月,舟山市工商局经检支队、定海工商分局经检大队、普陀工商分局经检大队相关人员与舟山市公安局经侦支队的同志一起赶赴湖南省郴州市公安局提取法国某 夫人公司网站数据库内的我市部分参与传销人员的电子数据,为调查询问当事人提供了详细数据。

  另外,“法国某 夫人”舟山市代理曾某  于2009年10月被公安机关抓获,为继续查办相关涉案当事人的违法行为提供了有力支持,舟山市工商局加快了对涉案当事人的调查取证工作。后通过对当事人进行询问,对相关涉案人员进行调查,并提取有关书证,已基本查清了当事人作为“法国某 夫人”公司会员参与“法国某 夫人”产品传销活动的违法事实,同时还查清了当事人作为“法国某 夫人”宁波某区代理为“法国某 夫人”产品传销活动提供便利条件的违法行为。

  2008年8月初,当事人经法国某 夫人国际化妆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法国某 夫人公司)舟山市代理曾某  推荐介绍,在向曾某  提供本人身份证、农行卡、发货地址、联系电话等注册需要的资料信息及7000元现金后,通过曾某  设在定海区某  院支路某  号的“舟山市定海区某  化妆品商行”为其在法国某  夫人公司网站办理会员卡激活注册手续、银行汇款等注册手续,购买了法国某  夫人公司的1张金卡会员卡,于2008年8月6日成为法国某  夫人公司的金卡会员。成为会员后,当事人可以领取价值7000元的“法国某  夫人”产品,实际只从“舟山市定海区某  化妆品商行”领取了价值1000元的“法国某  夫人”产品,当事人跟曾某   约定,其余的产品存在该商行,等需要时再领取。法国某  夫人公司规定公司会员不能直接向公司购买产品,必须通过公司的各级代理点购买公司产品,代理点根据级别高低分为省级代理点、市级代理点、县级代理点和宣传点四个级别,会员通过代理点报单购买公司产品,该代理点按报单总金额以公司规定的比例提取管理金。经曾某   推荐,当事人为获取会员报单总金额4%的管理费,通过曾某   支付20000元现金向法国某  夫人公司申请成为宁波市某  区代理(县级代理点),并于2008年8月6日获得“法国某  夫人”宁波市某  区代理资格。自2008年8月6日至2009年4月10日止,当事人以本人名义共购买了17张金卡和18张铜卡,以妻子董某  的名义购买了1张金卡,合计购买金额为163800元。当事人的“法国某   夫人”宁波市某  区代理点进货情况为:方某    (金卡3张,铜卡4张)、黄某    (铜卡4张)、邵某    (金卡5张)、邵某    (金卡10张,铜卡20张)、王某   (金卡1张)、王某  (金卡5张,铜卡6张)、夏某  (金卡15张,铜卡16张)、夏某    (金卡6张,铜卡6张)、谢某    (金卡2张)、许某  (金卡7张,铜卡1张)、应某    (金卡7张,铜卡8张)、周某  (金卡1张,铜卡12张)、周某    (金卡15张,铜卡17张),购买会员卡的代理金额总计743400元,按照法国某  夫人公司规定的县级代理点4%的比例计算,共获取了29736元的管理费,扣除法国某  夫人公司规定的19%的税后实际获得24086元管理费。从“法国某  夫人”宁波某  区代理点进货的会员在法国某  夫人公司网站上的操作和和汇款等手续均由当事人委托“舟山市定海区某  化妆品商行”的服务员进行操作。法国某  夫人公司返回给当事人的购买产品返利和作为代理点的管理费收入都是直接打入当事人开立在中国农业银行舟山市分行营业部的个人存款账户,户名是章某   

  《禁止传销条例》第七条规定:“下列行为,属于传销行为:(一)组织者或者经营者通过发展人员,要求被发展人员发展其他人员加入,对发展的人员以其直接或者间接滚动发展的人员数量为依据计算和给付报酬,牟取非法利益的;(二)组织者或者经营者通过发展人员,要求被发展人员交纳费用或者以认购商品等方式变相交纳费用,取得加入或者发展其他人员加入的资格,牟取非法利益的;(三)组织者或者经营者通过发展人员,要求被发展人员发展其他人员加入,形成上下线关系,并以下线的销售业绩为依据计算和给付上线报酬,牟取非法利益的”。法国某  夫人公司所实施的营销模式及会员加入、奖金返利制度规定要加入成为法国某  夫人公司会员就必须购买公司的金卡、银卡和铜卡会员卡即认购相应金额的“法国某  夫人”产品,实际系要求被发展人员以认购商品方式变相交纳费用,取得加入会员的资格;规定会员推荐、介绍他人购买公司会员卡,加入成为公司会员,可获取组织奖、培育奖、广告宣传费等相关奖金,而根据其奖金的设置规定,实际系要求被发展人员发展其他人员加入,对发展的人员以其直接或者间接滚动发展的人员数量为依据计算和给付报酬,符合《禁止传销条例》第七条规定的传销行为特征,属传销行为。当事人以本人及直系亲属名义购买法国某  夫人公司的金卡会员卡和铜卡会员共计163800元,又申请成为法国某  夫人公司宁波某  区代理点,并委托他人通过该代理点办理会员的激活注册手续及货物配送,从而获取法国某  夫人公司规定的管理费共计24086元,构成为传销活动提供便利条件的违法行为。办案人员建议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三条之规定,责令当事人改正上述违法行为,并依照《禁止传销条例》第二十六条第一款“为本条例第七条规定的传销行为提供经营场所、培训场所、货源、保管、仓储等条件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处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之规定,对当事人作出行政处罚。

  责令当事人停止违法行为,并对当事人作出处罚如下:

  一、没收违法所得人民币贰万肆仟零捌拾陆元;

  二、处以罚款人民币贰万元。

来源: 舟山市工商局  作者:  编辑: 宋彧
相关稿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