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丽水11月20日讯(通讯员 郑子裕)近日,丽水经济开发区一宾馆因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的消防产品且逾期未改正,违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规定,被开发区消防部门处以宾馆罚款伍仟元、个体老板一千元的处罚,并责令改正。
被罚的这家宾馆叫金帝商务宾馆,位于丽水市水阁街道张村路60号。丽水开发区消防大队执法人员对辖区人员密集场所进行监督检查时发现该宾馆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的消防产品,宾馆走廊的几个灭火器经测试完全失效,形同虚设,且楼梯间使用可燃地毯,不符合消防技术标准,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二十四条第一款的规定,一旦发生火灾,极易酿成惨重损失,严重威胁了公共安全。针对存在隐患,大队执法人员拍照取证后依法下发了法律文书,责令其限期整改。同时,大队在完善相关执法程序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五条第二款的规定,决定给予金帝商务宾馆处罚款人民币伍仟元整、宾馆老板一千元的处罚。
检查过程中时,消防监督人员对该宾馆负责人进行了严厉的批评教育,阐明了宾馆作为公共场所,存在此类消防隐患的危害。经批评教育,该宾馆负责人表示愿意接受处罚,会积极配合消防部门的整改,今后一定会严格按照消防法律法规要求,杜绝消防隐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