绍兴出租车燃油附加费下月起又降至1元
2012年11月28日 13:48:46
浙江在线11月28日讯 油价的涨跌起伏,让燃油附加费的标准也是变化不定,从12月1日零时起,市区出租汽车每车次燃油附加费从2元下降至1元,今年4月份以来,燃油附加费已经调整了4次。
依据现行燃油附加费征收办法,当93号汽油价格持续15天达到或超过每升6.88元时,每车次可征收燃油附加费1元;当93号汽油价格持续15天达到或超过每升7.68元时,每车次可征收燃油附加费2元。反之,相应减收燃油附加费。鉴于93号汽油零售价格从11月16日起下降为7.43元/升,已达到下降燃油附加费至每车次1元标准的规定要求。
“根据规定,新的燃油附加费标准在计价器调整完成后执行。为尽快落实新标准,我们将从12月1日开始调整出租车计价器。”市运管处有关负责人表示,市区及绍兴县的出租车将陆续调整完毕。
运管部门还提醒驾驶员和乘客,调整期间未完成计价器调整的出租汽车仍按原先的标准收取燃油附加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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